问题答复: | 梁执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考虑给予农村老年人适当生活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镇社保相衔接、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全区农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是我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保证农村社会繁荣稳定的工作目标。历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方针,在政策上、财政上对农业、农村实行倾斜。如投入巨额资金,大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机耕路建设,低产鱼塘的标准化改造,村村通公路工程,农村文化卫生、村容村貌、合作医疗补贴的投入等等。特别是在去年,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番发[2004]7号文)后,加大了对农村的财政扶持力度。一是为解决“三农”问题,2004年区财政给予了困难村补贴1117.52万元,税费改革“三费”补贴850.8万元,抗咸潮和救灾专款87万元。二是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种粮直接补贴,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农业收益。三是免征农民税后,镇级财政收入减少,区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各镇2237万元,切实保障了镇村两级公共财政支出。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区农村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老年人的帮扶力度,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并给予医疗救助,各镇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补贴等,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同时,还大力倡导镇(街)、村开展敬老、养老活动,一些有经济条件的村已实施对老年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在扶贫救助工作方面,区财政根据国家的民政救助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安排支出,2004年财政用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8748万元(其中:含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484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24万元),用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033万元。诚然,对于梁执好等十位代表提出要考虑给予农村老人生活补贴问题,其愿望是好的,反映了农民的心声。但是由于我区老年人较多,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10.3万人,其中农村户籍的老年人约7万人。要对他们普遍给予补贴,必须要有强大的财政实力作保证。我们认为,在现阶段解决农村约7万老人生活补贴问题,仅靠政府有限的财力是难以实行的,要待区财政有充足财力再进行研究。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二ΟΟ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联系人:郭炳棠,电话:84635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