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建议番禺区交警大队不要把查车点设在墟镇内,不要在墟镇、市场内、基耕路、行人多的路段穷追无牌车辆,以免造成各方的危险。 |
问题内容: | 内容:自从广州市政府出台包含番禺区在内的禁止摩托车上牌的规定后,给受禁地区的群众在生活上、工作和农业生产上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影响。这个一刀彻的规定是官僚主义的,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对。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农田机耕路,其中为方便农民运输,但禁止摩托车上牌,农民无合法车辆用,原来给小艇用的小河也被机耕路堵塞了,只能被迫购买、使用无牌车(这是有关政府造成的矛盾)来运输,所以无牌车辆多了。交警同志们查车的任务更加繁重了,还要对无牌车辆穷追不舍,甚至追进了万顷沙墟镇的小街小路、追进了新垦市场、追进机耕路,你们这么一追,交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更加僵化,同时群众在这方面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更加强烈,无牌车不断增加。在群众中也编织了一张反交警查车的通讯网,交警来了就互发通知回避。这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存在着群众的确切需求,二是群众与政府之间展开一场角力。交警被夹在中间,面临工作和群众的压力加大,交警同志们,您们辛苦了!关于恢复番禺区摩托车上牌的要求,广州市人大番禺区代表团曾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提交过议案,广州市人大也在去年派出领导同志到万顷沙等镇村召开禁摩听证会,到会者个个都提出要恢复摩托车上牌的强烈要求。番禺区人大会议上也有不少代表提出同样的要求,但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万顷沙镇代表团在今年区人大会议为解决农民用车问题也就要求关于在镇村上农用摩托车牌提出议案。但在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车,群众还是急需要用的,但交警依法查无牌车的本职工作还是要做的。为了缓解一下群众在这方面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和照顾群众的确实需求,缓解群众与交警之间僵化的关系,为此我向区交警大队提出一些建议:不要把查车点设到墟镇内,因为墟镇内的居民都是短途用车,接送小孩和购物(因为有关法规无具体指定你们一定要把查车点设在墟镇内,在目前因禁止上牌而造成极大民怨的情况下,交警应文明、灵活执法,使群众与政府之间因此而产生的矛盾得到缓冲)。不要在墟镇内、市场内、基耕路(包括小路)以及行人多的路段穷追无牌车辆,以免造成各方的危险。我们希望番禺区交警大队为缔造平安番禺,构建和谐番禺而继续努力,并在此向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日夜辛劳的交警同志们表达深深的敬意! |
问题答复: | 李耀棠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番禺区交警大队不要把查车点设在墟镇内,不要在墟镇、市场内、机耕路、行人多的路段穷追无牌车辆,以免造成各方的危险”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开无牌车、套牌车、报废车等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治安方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无牌车、套牌车、报废车进行“双抢”犯罪时有发生,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在交通方面:由于无牌车、套牌车、报废车多是车辆安全状况不良、整车性能差的车辆,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因为车辆没有登记资料而难以理赔,有的驾驶员还因为车辆没有登记资料,发生交通事故后弃伤者不顾而逃逸。有鉴于此,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维护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角度出发,交警部门不但不鼓励市民购买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而且还要严格查处该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只有充分行使职能管理权限,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针对性地在无牌无证车辆集中的地段(这包括所有地段)设岗查车,打击无牌无证和套牌、假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飞车抢夺、抢劫财物,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才能有效地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我们热切地希望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支持;同时,也希望不要贪一时之方便购买、使用无牌无证甚至报废摩托车,因为出了问题吃亏的是自己。对于所谓“交警执勤追车”的问题,我们一直都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严格按《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部份执行;要求在判断准确、确保执勤民警自身安全和群众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行使职责,严格禁止一切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这方面,我们也非常乐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开展可能会造成某种不便予以谅解。你提出的“恢复番禺区摩托车上牌”的要求。实施部份地区停止摩托车上牌的政策是广州市政府制定的;由于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城乡结合部及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公交车数量和交通网络建设的不完善,农民出行难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日常群众信访工作中,我们也收到有不少农民反映希望有条件、有限制地继续给摩托车上牌,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区人大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也有动议,区政府及包括公安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也曾分别向上级反映过,在没有新的改变之前,我们将继续执行广州市政府现行的政策。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