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限制摩托车上牌不应一刀切的建议
问题内容:番禺实行禁止摩托车上牌,对农村农民生活影响极大,在农村镇、村,农民要生活,没有交通运输工具,怎样发展生产、怎样生活?有些镇的农民因经济困难而购不起摩托车,在今天经济上有所好转,正想购买一台摩托车作交通运输工具时,政府就禁止上牌。据了解,番禺农民的无牌摩托车,现时数量大增,一台有牌的二手摩托车价钱由2千元升到万多元,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议:禁止摩托车上牌,不能一刀切。可采用分镇农村车牌,分时限才可进城区的规定,这样可有效地解决农民的交通工具问题,真正体现“三个代表”的落实。
问题答复:张国兴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限制摩托车上牌不应一刀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区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是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限制两区两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穗公交〔2002〕596号)规定,于2002年12月10日实施的。建议中所反映广大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农民对摩托车的客观需要的情况确实存在,区人大、政协代表也多次提出类似意见。目前,造成番禺地区农民出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城乡结合部及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公交车数量和交通网络建设的不完善。对此,在日常群众信访工作中,我局也收到有不少农民反映希望有条件、有限制地继续给摩托车上牌和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问题,区政府及区公安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也曾分别向上级反映过,但是对上级市公安局的决定,我局必须坚决执行。近期,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交警大队对此做了专题调研拟积极向广州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