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张国兴代表:您提出的“关于限制摩托车上牌不应一刀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区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是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限制两区两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穗公交〔2002〕596号)规定,于2002年12月10日实施的。建议中所反映广大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农民对摩托车的客观需要的情况确实存在,区人大、政协代表也多次提出类似意见。目前,造成番禺地区农民出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城乡结合部及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的公交车数量和交通网络建设的不完善。对此,在日常群众信访工作中,我局也收到有不少农民反映希望有条件、有限制地继续给摩托车上牌和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问题,区政府及区公安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也曾分别向上级反映过,但是对上级市公安局的决定,我局必须坚决执行。近期,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交警大队对此做了专题调研拟积极向广州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