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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加快用地审批速度的议案
问题内容:议案内容:近年来,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土地政策不断加严,而且用地审批手续复杂,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项目的上马投产和企业的积极性。目前,我镇仍有多个在03年底前已经上报并交纳有关款项的用地项目至今仍未批复。希望区有关部门能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沟通,缩短用地审批时间,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尽快将手头上的用地项目审批完毕,协助企业尽快建设投产,为我区的经济新增长作出贡献。
问题答复:代表:你们提出关于“关于加快用地审批速度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随着区委、区政府加大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我区投资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环境和用地体制的制约,导致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用地难已经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经查核,石基镇有多个在03年底前已上报我局审批并交纳有关款项的用地项目至今仍未批复。目前,该批案件处于暂停办理的阶段中。二、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原因(一)土地宏观调控去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0号),要求全国在半年内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暂停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修改。半年“冻结”结束后,国务院又于同年10月28日召开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防止闲置浪费土地。由此可见,国家一直都在实行严格的供地政策来调控经济的发展。(二)规划控规的影响撤市设区后,随着市规划部门对我区片区规划的编制,使我区大片土地受“控规”影响,如广州新城市中心的200平方公里,大学城地区80多平方公里(已延伸至石基镇范围内),广州铁路新客站35.7平方公里,珠江沿岸、金山大道两边各控500米,其他主干线也最少控100米,还有纵横分布的“绿化带”等,令大量原已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和历史用地无法使用。(三)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没有对土地审批实施行政许可的权限,按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要逐级呈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批。另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关于修改穗国房函[2002]749号和废止穗国房函[2003]18号文件的通知》(穗国房字[2004]634号)的规定,我区只能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办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7号)的有关精神,我区原以土地置换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操作方法已不符合目前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要求,区国土房管局于2004年下半年已暂时停止审批补办、调整项目用地并于2005年1月开始了置换用地相关的退件、退款工作。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2005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退还各地上报历史用地完善手续上报材料办理情况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257号)规定,对于已上报的历史用地,暂停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字[2004]9号)进行审批,有关的报批材料作退件处理。三、对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理办法(一)对于上述用地情况,一方面我局已主动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请示,继续争取早日解决历史遗留的用地问题;另一方面区政府也同时向广州市政府汇报了我区历史用地存在的实际问题,请求市政府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解决。但目前国土资源部已部署对我市违法用地进行大检查,历时几个月,此期间,我区继续依法暂停办理相关案件。(二)在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前提下,对于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用地,用地单位可按新增建设用地程序和要求逐级呈报审批。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国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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