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统筹解决困难镇和困难镇历年来水利贷款、减轻沙田地区镇村的水利建设包袱的议案
问题内容:议案内容:我镇是一个水利堤围长、防洪任务重的困难镇。境内有外堤17公里,内堤38公里。1994年,我镇经受了百年一遇的大洪水冲击之后,镇委镇政府下决心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没有钱就向银行贷款,想方设法筑好防洪大堤,以确保我镇和番禺区西南部其他镇的安全。据统计,我镇村级集体欠银行贷款多的300多万元,少的也有100多万元,全镇各村共欠银行的水利贷款2359万元。由于水利建设项目获益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很难发挥出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这些水利贷款已成为我镇各村相当沉重的经济包袱。每年每村支付水利贷款利息在8万元以上。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而我镇在全区属于相对落后的镇,中心镇建设尚需要大量资金,镇财政也不可能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我们提议,区政府参照现行水利工程建设的补贴办法,对榄核镇13条村94年以来的水利贷款给予补贴,并与银行部门协商,对我镇各村历史上的水利贷款给予减免,以缓解我镇各村的经济压力,保证村级组织能够正常运行。
问题答复:陈执喜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困难镇和困难镇历年来水利贷款、减轻沙田地区镇村的水利建设包袱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 根据区政府十三届第144次常务会议精神,解决我区困难镇村水利工程建设贷款的问题要全区综合平衡,统筹兼顾。区水利局在2002年提交过两个方案,2004年又向区政府提交了建议方案的请示(番水[2004]3号),需要区政府进一步明确解决办法。二、 根据区的指示精神,区水利局多次与相关银行、信社磋商,银行信社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无权减免利息。区水利局会继续与之协商,力争减免贷款利息或者采取挂息还本的方法。三、 区政府十三届第147次常务会议明确,今后我区困难镇村的水利建设资金可适当提高区级的投资比例。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附件:《关于解决我区困难镇村水利工程建设贷款建议方案的请示》(番水[2004]3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