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议案(建议)
标 题:关于尽快安装七号公路榄核段路灯的议案
问题内容:议案内容:七号公路榄核镇路段已于2005年3月12日实现了单边通车,这对榄核人民以及灵山、大岗等周边人民群众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这一路段刚开通就有着较大的车流量。然而,一个不可否视的问题已经发生,在七号公路榄核段开通的短短几天内,就发生了四起交通事故,死亡3人,同时,还发生拦路抢劫等多起刑事案件,且都是发生在夜间,原因就在于没有路灯。因此,我们提议,尽快给七号公路榄核路段安装路灯,否则,过往群众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会不可避免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问题答复:梁执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安装七号公路榄核段路灯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七号公路榄核镇路段安装路灯是必要的,但根据区政府批准的我区路灯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路灯工程应由道路建设单位同步建设或由当地镇政府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区路灯所维护管理和支付路灯电费。目前,我区在电费中收取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专用于支付日常路灯维护、更新改造和路灯电费等,今后两年已无富余资金安排路灯建设。因此,按照现行路灯管理办法,该段道路的路灯工程是属道路配套工程,应由道路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建设,建成后交由路灯所接管。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