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梁执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安装七号公路榄核段路灯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七号公路榄核镇路段安装路灯是必要的,但根据区政府批准的我区路灯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路灯工程应由道路建设单位同步建设或由当地镇政府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区路灯所维护管理和支付路灯电费。目前,我区在电费中收取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专用于支付日常路灯维护、更新改造和路灯电费等,今后两年已无富余资金安排路灯建设。因此,按照现行路灯管理办法,该段道路的路灯工程是属道路配套工程,应由道路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建设,建成后交由路灯所接管。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