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05年 > 2005年议案(建议)
标 题:关于发挥农村《老人证》作用的建议
问题内容:内容:自《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意见》施行以来,得到各职能部门的贯彻落实,让老年人享受到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然而,由于城乡资源配置的差异,农村持《老人证》的长者享受到的成果较少,如文娱体育、交通旅游等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都无法享受到优惠,以致给农村长者一种持《老人证》作用不大的错觉。为此,建议政府增加资源的投入,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村长者体现到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
问题答复:梁有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农村《老人证》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是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和发放,领取了《优待证》的城、乡老年人均享受《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的各项优待。因受老年人居住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老年人对一些优惠政策受惠较少,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网络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为此,近年来,我区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如建设了一批公园、镇(街)文化中心,增设了公共汽车线路(两年来从12条线路增加到22条),并投入1314万元建成了40个星光老年人之家等,这些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随着我区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城乡差别将逐步缩小,农村的老年人将能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