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曾颖梅等10名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灵江河污染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目前造成灵江河污染的污水污染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来自灵山镇顺河村、灵山村、庙贝村、灵山居委等4个村居及大岗镇大岗片区12个村居的城镇生活污水,区内人口(含流动人口)近4万人,每日产生生活污水量约1.2万吨;二是来自大岗华丰制衣洗水厂等9家洗水印染企业的工业废水和两镇的饮食业废水及其他工企业废水,每日产生废水量约6千吨。根据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对灵江河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该河段目前的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特征为有机污染,其中总磷、总氮及大肠菌群等指标均超过规定标准。这说明,灵江河的污染主要来自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其次是附近工业废水的排放。因此,要整治灵江河的污染,重点要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及附近企业工业废水的污染问题。针对上述污染情况,为加快灵江河污染的整治,将采取以下措施:㈠会同区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及当地镇政府,加快灵山、大岗两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该地区城镇生活污水早日得到处理,削减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从而改善灵江河的污染现状。早在2003年,我局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两个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方案,并由有关单位编写了项目建议书,但由于征地、行政区划调整等方面的原因,污水处理厂一直未能开工建设。随着行政区划调整等工作的确定,我们将会同区市政园林局等有关部门协助两个镇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切实消除灵江河的生活污水污染源。㈡将加大对大岗华丰洗水制衣厂等9家洗水印染厂及其他产生工业污水的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其生产废水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废水污染。对超标排放企业我们将采取责令限期治理等方式责令其限期达标排放,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提请区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关闭。近年来,我局已加强了对这些洗水印染企业的污染整治,对主要的污染企业如华丰制衣洗水厂、大汉洗水厂、辉达制衣厂等都下达了限期治理任务,这些工作的完成将有助于改善灵江河的污染状况。㈢组织对灵山镇华记酒家等两个镇的饮食服务业企业进行一次统一的清理整治,全部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饮食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对灵江河的污染。㈣加大对两个镇其它污染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有效防止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行为。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