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由: 2005年3月11日,广州市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明永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广州地区学生在校园里称王称霸、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现象比较普遍,盗窃、伤害,甚至参与色情引诱绑架等严重犯罪也时有发生。青少年犯罪形势相当严峻,有低龄化、暴力化的趋势。番禺区未成年人犯罪也呈逐年上升势头:2000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达70多人,2001年80多人,2002年90多人,到了2003年,该类案件的数量已上升到150多人。也就是说,2003年受理该类案件的宗数比2000年增长了54%,而涉案人数则增长了105%。在现行的教育中,只有少数中学的个别年级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便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缺乏案例教学和授课吸引力,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积极性可言。一些学校较多注重教学质量、升学率,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不少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但每学年至多为学生上一次法制课,法制教育效果很难达到要求,青少年对有关刑法知识知之甚少。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邓小平同志对青少年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再三号召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法制教育问题上,他提出了“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时期。这一时期,正是青少年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法制观的重要时期。青少年的可塑性很强,要使他们接受正确的东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保证他们沿着祖国未来需要的道路健康成长,就必须在对他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只有使他们从小学法懂法,才能让他们知道什么行为是合法,什么行为是违法或犯法,从而自觉遵纪守法。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 办 法: 一、编写一套完整而系统的法律教材,我国的法律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母法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的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根据儿童的特点将编写成法制连环画的形式,让他们初步建立法律观念,而到了中学,可采取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等等。 二、教师录用,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要有比例。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开发法制校本课程,每周或月上一堂法制课,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案例经验),定期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不让法制课仅仅局限在小小的课堂上,要适当的安排一些课外活动,比如组织法制专题讲座、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以案讲法,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者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等活动,让他们不仅仅用头脑记忆法律,更要用眼睛去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转化为守法、护法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