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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对成本进行系统控制的提案
问题内容:

理  由:
我们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这一概念仍未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据不完全统计:
2003年我区已结算的4宗投资项目中,增加工程的有4宗(占已结算项目的75.0%),增加金额    1,010,766.85元(增加工程占合同金额比例21.31%)。
2004年我区已结算的87宗投资项目中,增加工程有的62宗(占已结算项目的71.26%),增加金额    57,235,084.75元(增加工程占合同金额比例15.38%)。
2005年我区已结算的271宗投资项目中,增加工程的有78宗(占已结算项目的28.78%),增加金额65,458,430.16元(增加工程占合同金额比例27.17%)。
三年合计,有增加工程的有143宗(占已结算项目的39.50%),增加金额123,704,281.76元(增加工程占合同金额比例20.03%)。
从上述数据可见,虽涉及增加工程的宗数呈下降趋势,但增加工程总额与增加工程占合同金额比例都呈上升趋势;增加工程的宗数、工程费增加总额以及比例都比较大。这种情况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所致。有些项目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未有解决而导致增加工程,有些项目在未有作充分调查论证的情况下出现疏漏而导致增加工程。更有甚者,个别项目在没有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的情况下就进行工程招标上马,造成工程成本难以控制。
成本控制问题,区政府相当重视,专门成立了有区长亲自参与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委员会),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规模超10%以上或以内的处理方法。但我们认为这只是项目管理的后期控制措施。从控制效果上来看,项目的前期控制与中期控制效果将更为显著。从所能了解到的情况显示,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部门、使用部门、决策部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较为关心的是项目管理三大要素中的质量要素和工期要素,即:较为关注项目的使用功能、外型美观、结构安全、建设工期,而在投资要素方面的关注仅限于总额的控制,没有制定系统的成本控制措施,缺乏对投资要素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管理。

办  法:
一、将其作为提高政府施政能力的一项措施
任何一个政府都存在资源(包括资金)的有限性与社会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各地区要在区域竞争不断增强的新形势、新环境下求生存、谋发展,政府对项目投资的控制水平无疑是政府施政水平的关键组成部分。
二、加强决策阶段控制,从根本上保证投资效益
搞好前期控制对整个控制过程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前期控制方面应以做好投入产出比较为重点。任何一种投资必然有其效益的期待,这种效益的高低程度经济学上一般用投入产出比来进行量化判断。政府投资也同样存在这种效益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投资方案的确定过程中,认真地进行项目的投入产出比较。
三、以设计阶段控制为重点。
重点放在设计阶段,是因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是实施过程阶段的成本控制做准备的;施工图设计确定以后,实施阶段的总成本已基本成定局,即使发生了偏差,纠正为时已晚。
四、建立成本控制计划,实行全面目标管理
在项目投资方案确定后,要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将计划的方针、任务目标和措施等逐一加以分解,提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并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到执行计划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同时,建立考核制度使其与执行者的切身利益挂钩。确保投资全面控制,即对投资涉及的全员控制和全过程控制。
五、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制度
要使成本控制措施真正发挥及时有效的作用,必须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使项目的实施部门、使用部门、决策部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负有一定的成本控制责任,从而形成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责任网络。实行有奖有罚,才是名实相符的项目成本控制,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问题答复:陈以力、何恒生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中对成本进行系统控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控制是确保财政预算实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促进基本建设领域实施廉政工程的必要手段。如何做好项目成本控制,是各级政府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要做好该项工作,关键在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现把成本控制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凭制度管人、管事。
    结合国家、省、市的有关工程建设法规精神,我办在实施项目建设上分别制定相应建设管理制度、细则,如:《基本建设投资支出管理办法》、《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立项报建工作细则》、《工程廉政建设制度》、《工程施工廉政协议》、《工程监理廉政协议》、《设计管理细则》、《小规模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等,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投资成本控制力度,
    二、建立待建工程项目备选库
    根据工程项目使用的缓急程度、投资规模、报建手续齐备与否等情况,建立我区短、中、长期计划实施工程项目备选库,改变以往“资金等项目”的被动工作局面为“项目等资金”的主动工作局面。
    三、 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工程概算(预算)的准确性
    (一)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各种拟建方案进行分析,研究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进行科学评价,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最佳建设方案等提出具体可操作建议。
    (二)准确编制工程投资估算。编制投资估算要有依据,要合理,把各项建设指标进行量化细化,不能为了达到项目审批的目的,人为减少工程量、工程内容,降低建设标准,故意压低工程投资规模。
    (三)加强设计管理工作。制定勘察与设计管理细则,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我区内实施政府项目建设在勘察设计阶段均采用以下几项控制措施:
    1、设计单位提供勘察布点方案,勘察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单位认真审核校验勘察资料,对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及时提出补充,设计单位对勘察过程以及成果进行监控, 保证施工图设计质量。
    2、实行审图制度。成立审图小组,每一个设计项目在不同设计阶段均进行审查。在方案阶段审图小组成员踏勘项目现场,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实行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审查制度,对超过投资额的项目要求设计方修改方案与施工图。委托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初稿出来后,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审图公司对施工图的质量进行审核。在项目施工招标前实行施工图与预算汇审制度,召集工程管理人、负责人、预结算人员、设计人、业主项目联络员、施工招标代理单位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在充分了解项目现场的情况下进行审查,主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设计质量、设计漏缺项问题,收集整理后,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在项目施工招标前完善施工图设计,修改图纸由实施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按汇审意见核对。规范施工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避免因设计图纸粗简而造成工程量错、漏、缺的问题。
    3、引入招标机制:在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决定项目效益的几个关键环节,引入招投标和竞争机制。服务费大于50万元的服务项目和造价大于100万元的建设项目,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施公开招标,执行严格、规范的公开招标程序。对于服务费小于50万元的服务项目和造价小于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可以由实施部门负责招标工作,招标通过邀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用报名、资格审查、摇珠、抽签、报价、专家评标等招标程序,在合理单价的前提下,选取信誉和服务好的优质参建单位。
    四、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严格的规模控制
    1、控制设计变更,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和相应的惩罚制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禁止随意增加工程内容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关于严格控制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问题,《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4号)已明确规定:对于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款在合同中标价的10%以内的,由实施建设单位报分管副区长审批;对于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款超过合同中标价的10%以上的,提交区基本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出现主材变化、结构改变等重大工程变更的情况,提交区基本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责,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理工作奖罚制度并切实执行,如发现监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超规模擅自增加工程,坚决予以惩罚,涉及受贿等行为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细化合同对成本控制的约定
    对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均要求采用“三级制”审核来保证合同签订的准确性,明确奖罚条款,以公开学习、监督执行来保证合同实施的有效性,确保工程先签订好合同再按合同执行的方式来进行项目管理。部分奖罚条款可列举如下:
    (一)因勘察质量造成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增加工程费的,按增加工程费的3%--10%对勘察单位进行赔偿处罚,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工程勘察费总额(除税金),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地下管线勘察提交的勘察报告内容与客观情况不符,致使施工损坏的地下管线,勘察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遗漏(含漏项设计)或不完善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人设计遗漏(含漏项设计)或不完善需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变更或补充而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发包人将按工程费用增加比例相应扣减设计费,若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的,发包人将按增加费用按本合同收费标准的双倍扣减设计费。
    六、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
    对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进行审核,是财政部门履行职能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财政部门控制投资规模,做到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结算不超预算的必要手段,同时还是拨付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为此,对凡有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投资评审。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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