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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修葺南村镇黎永思堂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  由:
黎永思堂,即黎氏宗祠,位于南村镇板桥村,是爱国诗人、抗清名将黎遂球的专祠,原建于广州城东仁厚里,因兵燹毁废,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其长子延祖遂在原籍板桥乡的黎永思堂为遂球塑像祀之,复建阁藏其遗书,沿用莲须阁之名,今莲须阁已无存,祠虽略有损破变异,但旧貌基本完好。该祠为砖瓦木石结构,迹近明制。红石脚青砖墙,单檐无斗拱。风火山墙上呈镬耳状。山门正对照壁,红石脚蚝壳墙灰脊。门前竖有旗杆夹石一对。祠名“黎永思堂”,门阁匾刻“北正明宗”,两旁原有门对:“一门五名宦,四代七乡贤”(已失)。祠分三开四进,坐北朝南。四进为后寝,后寝当中为神楼,神楼下方石砌基座,基座上端凿成十九个方回字纹花边。基座上为木结构神龛。按广州市文物专家介绍,该神龛是明代风格,在广州地区可算绝无仅有,十分珍贵。整座神楼已有散落之势,亟待抢修。神楼正中龛内原供黎氏远祖牌位,台基下复筑有石砌暗室。寝殿左室原有姑婆塑像,右室有红袍、蓝袍两官员立像。据乡氏说是黎美周、黎美东像,现塑像已拆毁。右室后墙上端略有塌损。黎遂球,字美周,番禺板桥村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博学能文,好画山水善于诗,明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以后五次赴京考试均未考中,乃隐居研著诗书,每多忧国丧时之作,有粤中屈原之称,复广交仁人志士,与陈子壮等重启南国诗社,人称“南国十二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黎北上应试落地,次年返粤途径扬州,适郑超宗私宅“影园”黄牡丹开,郑以黄牡丹为题,邀请各名士赋诗志庆,聘名家钱谦益主持品评。遂球即席赋诗七律十首,借咏牡丹而抒发感时忧世之情,钱感其诗情文并茂,评列第一,人称“牡丹状元”,从此诗名大振。明崇祯末年(1644年),清兵入关迅速南下,遂球闻悉义愤填膺,乃捐产制火药器械及铳五百门,支援抗清。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唐王任命为兵部职方主事,登危受命,提督粤师援赣州抗清,与杨廷麟、万元吉诸将,军民同心坚守赣州城数月,终因后援无继,南明隆武二年即清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四日城陷,遂球亲率胞弟美东、外甥刘师雄等数百健儿巷战数日,直至肋中三矢坠马,壮烈牺牲。死后,南明唐王抚恤为“太仆寺卿”,其后,经光禄寺少卿严炜等请求,荻桂王追加谥“忠愍”,赠“兵部尚书”。黎永思堂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可惜现已年久失修,它完全可以开拓成为番禺的一个新的旅游景点,也是一个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去处,它是符合人们寻求“文化真实”,返璞归真,寻幽探胜的旅游新时尚的地方。鉴于上述情况,恳请有关职能部门从速研究修复。

办  法:
1、由区文物部门邀请省、市文物专家研究,制定修葺方案。
2、修葺经费请区、镇政府统筹解决。

问题答复:农工党番禺区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葺南村镇黎永思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对此我区许多祠堂的维修都是按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修缮原则进行的。您所反映的南村镇板桥村黎永思堂属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有关其损毁情况可向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由区文物主管部门联系广州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可行性方案后酌情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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