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革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减轻教师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了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广州市教育局制定了《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该细则对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时间、对象范围、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课程设置、课程实施途径、学员学习评价、学籍和学分管理、培训经费等作了说明,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必须在该细则的框架内进行。 二、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广州市和我区都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时间进行过反复论证。《实施细则》要求:教师进修原则上以业余为主,培训时间一般在双休日、晚上和寒暑假安排。这个要求,是综合了教师队伍基数大、培训场地不足、培训者队伍的调度安排、每学年初新教师业务培训和新课程培训任务较重等各方面的因素后做出的,客观上难于做到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在学期初和学期末。 三、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是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开展的,包括干部培训、“名师工程”、骨干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岗位培训、信息技术培训等。总体而言,整个培训工作是良性发展的,为我区教育系统校长干部和教师两个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培训内容不够贴近实际,远程教学的培训方式还没有广泛采用等,对此,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事实上,上级主管部门也十分注意收集各方面意见,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由原来的三至五年修订一次,改为现在的每两年修订一次,就是考虑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们将以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检查与监督为发展动力,继续集思广益,进一步探索、应用先进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和方法,以培训者为本,努力建立人性化、网络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以科学的管理观指导中小学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使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