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由: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严重威胁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彻底消除毒品危害,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禁毒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有力遏止了毒品发展蔓延的势头。但由于当前广州市是毒品的中转站、集散地的位置暂时不可能扭转,以及我区邻近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等原因,作为广州的重点地区,我区禁毒、缉毒工作任务艰巨,禁毒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一、当前我区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传统毒品滥用情况渐趋稳定,吸食新型毒品的人群范围不断扩大。 传统毒品指鸦片和海洛因。我区的吸毒人员大多数以吸食传统毒品为主。2005年,属本区户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796人(不包含南沙),比2004年减少54人,非我区户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032人,合计2828人,传统毒品的滥用规模渐趋稳定。新型毒品指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MDMA)、K粉(氯胺胴)等,在娱乐场所内被滥用的情况较普遍。因新型毒品的费用昂贵,以往吸食的多数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公司白领或商业成功人士,但现在渐渐地向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者等一般人群蔓延,大有取代传统毒品的趋势。去年,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了“12.20”贩卖5万粒摇头丸的案件,缴获摇头丸1.861千克(19701粒),估计已有3万多粒摇头丸在娱乐场所被滥用。 (二)区内贩毒问题不容乐观。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毒品份额三分之一从广东口岸进出境,其中广州黄埔港和深圳盐田港为毒品经常进出口的重点港口。我区处在两个港口之间,中转集散的现象常常发生。2005年,我区破获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79宗,与上年相比上升2.8%,抓获犯罪嫌疑人207人,刑事拘留167人,依法逮捕142人,摧毁贩毒团伙18个,缴获毒品7.82千克(海洛因5.96千克、摇头丸1.861千克)、毒资42.81万元人民币。其中,零包贩毒现象尤为猖獗,占贩毒案件总数的77%。同时,贩毒分子的手段日趋凶残。从最近区公安分局毒侦大队破获的贩毒案分析,特大杀伤性武器武装护毒的枪毒合流案件在番禺已有出现,我区公安干警在缉毒破案上将面临更大的危险。 (三)实现全员收治、强戒工作存在困难。 2005年度,全区收戒本籍吸毒人员1403人(含05年前仍在劳教戒毒人数),收戒率为75.8%;收戒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吸毒人员2036人次,离落实全员收戒还有差距。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非本区户籍吸毒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采用户籍管理的方式进行帮教管理;二是证据要求过高,按现时强制戒毒有关规定,需要2名以上目击者指证其吸毒行为,才能对该名吸毒人员进行收戒,实际操作中,即使民警当场抓获吸毒人员,但由于没有现场目击者指证,为收戒工作带来困难;三是限于负责收戒的协调机制不完善、医疗设备条件不够等原因,艾滋、肺结核等传染病和重大疾病的吸毒人员收戒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二、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力度的重要性 截止至2005年底,我区吸毒人员超百人需挂牌整治的重点镇(街)有9个,占全区17个镇(街)的52.9%,由毒品问题诱发的抢劫、抢夺、盗窃、卖淫等刑事案件和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毒品问题日益成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一些吸毒者在毒瘾的驱使下,踏上铤而走险的犯罪道路。去年,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毒品犯罪案件118件165人,与前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9.4%和27.9%。同时,吸毒为我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若区内2828名吸毒者,每人每天吸食海洛因0.3克,一年就要消耗海洛因310千克,按当前的毒品价格海洛因每克400元计算,这些吸毒者每天耗资34万多元,合计一年的毒资为1亿2千多万元。另外,一些吸毒者在公园公开吸、贩毒,部分娱乐场所内存在吸、贩毒的现象,已经对社会环境、下一代健康成长造成极大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力度,是积极应对日益复杂的毒品形势、有效解决毒品问题的客观需要,是顺应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办 法: (一)严厉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探索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二是坚决打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娱乐场所存在的新型毒品问题的整治力度。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贩制和吸食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防止形成新的泛滥。三是对重点涉毒村、涉毒商贸市场及娱乐场所常抓不懈,严加管理。 (二)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健全由宣传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机制。区、镇(街)禁毒办在原有禁毒宣传的基础上,要把新型毒品作为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面向全区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情率,增强拒毒、防毒的能力。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继续实施“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和开展“禁毒志愿者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要抓好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使其正确认识吸毒的危害性与违法性,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禁毒的格局。 无毒社区(村)建设是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目前,全区322个村(居)委中,已有196个社区(村)达到无毒社区(村)标准(不含南沙区),达标率为61%。建议深入推进“无毒社区(村)”的创建工作,让社区(村)领导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并大力发展禁毒群众组织,壮大禁毒志愿者等社会工作者队伍,在镇、村普遍设立群众性禁毒联络员,建立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夯实禁毒工作的群众基础。针对外来户籍的吸毒人员难以管理等现象,建议结合创建“无毒社区(村)”活动,落实《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对流动性吸毒人员的管理。 (四)加强和改进禁吸戒毒工作。 完善对吸毒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禁毒信息化管理工作力度,结合社区警务、人口管理等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对吸毒人员的调查和清理,动态地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可借鉴外地经验,着手开展吸毒人员流行病学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力争3-5年内基本形成科学的监测体系。 完善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切实落实戒毒脱瘾人员出所后的帮教、跟踪调查和安置等后续措施。借鉴云南昆明、大理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加快建立禁毒劳动康复农场,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家庭的作用,建议区、镇及公安部门选择几间企业,象安排残疾人就业一样给予扶持,多途径帮助戒毒出所人员再就业、寻求生活出路。 (五)切实加强禁毒保障工作。 确保禁毒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禁毒工作条件。建立禁毒奖励制度,对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及在禁毒斗争、禁毒科研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推进禁毒队伍建设。逐步充实禁毒执法力量,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具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较强的侦查办案能力的禁毒队伍。 (六)巩固禁毒联合整治体系,提高整体作战能力。 进一步整合公安、司法、卫生、综合执法、工商、计生、食药监、民政、宣传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完善禁毒联合整治体系,制定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的工作预案,联合街、镇、社区、村、居委,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