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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全面建立面源污染的防治体系,建立和谐番禺的提案
问题内容:

理  由:
2000年以来,我区建立了一系列工业企业环保防控与企业结构调整措施,使得工业企业形成“点源”污染大幅度减少。工业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由主要矛盾逐渐转变为次要矛盾。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农业面源污染与生活废水面源污染快速成长为头号环境污染元凶,已占到污染贡献率的85%-90%。地下水源与河道水源污染日趋严重。目前即使所有工业企业都停产,污染状况也不会由本质上的好转。农业与生活污水的面源污染已使花卉、蔬菜种植受到严重的影响,自来水异味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控制,必将严重影响番禺和谐社会的建立。
面源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无系统防污处理措施,动物粪便代谢物乱排乱堆现象严重。
二、许多地方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自由排放,累积性污染严重,如市桥河道。
三、生活垃圾组成成分复杂,乱堆乱放,经雨水冲刷后汇入河流。
四、饭店、公共饮食业排污仍然严重。
五、过度施用化肥与农药现象触目惊心,严重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源。

办  法:
一、对规模化养殖场强制性建立治污设施与粪便无害化处理系统,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二、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条件差的地方采用化学与生物原位处理法(效果十分明显)来进行生活污水的先处理后排放。
三、强化生活垃圾管理责任制度,逐步取消散养畜禽,因为一头猪产生的污染相当于一个小型工厂的污染量。
四、强化饭店、公共饮食业的排污监管,加强执法。
五、强化农业种植户的科普教育,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大力倡导有机农业与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问题答复:孙保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面源污染的防治体系,建立和谐番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监督大型养殖场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引导中小型养殖场应用新环保技术
      一直以来,区环保局和区畜牧服务中心对区内大型畜禽养殖场环保治污进行监管,督促其加大投入,完善环保设施,加强对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的治理。区畜牧服务中心于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脏乱生猪养殖场工作。该次清理整治不但清理一大批区内污水横流、设施简陋的脏乱猪场,而且促进大型畜禽养殖场进一步加强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治理工作。
区畜牧服务中心于2004年底开始引进(在横沥镇试点)并于2005年下半年陆续在石楼、大石等多个中小规模猪场推广应用国家专利“返水式”沼气技术处理猪场粪便污水,变废为宝,效果明显。该技术将继续在较规范的猪场推广。
      二、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日益引起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第一期10万吨/日处理规模的前锋净水厂已建成投入运行,目前处理市桥和沙湾镇部分的生活污水。大石、钟村、南村、化龙、榄核和大岗等镇已规划筹建镇级污水处理厂。
      我局对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行跟踪和联系,并协助开展环保审批等相关工作。目前,大石镇已经广州市规划局批复规划选址,大石、洛浦二街现正协助开展征地工作;榄核镇的环境评价报告已完成,规划选址已报规划部门;大岗、东涌、化龙三镇在落实厂区选址规划阶段。
      三、区市政园林局目前正筹建区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将会很好解决垃圾处理的问题。
      区市政园林局拟在大石镇会江村建设番禺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占地365亩,日焚烧处理城市垃圾2000吨,计划三年后投入运行。
      四、对饭店、公众饮食业排污问题的处理。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已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
      (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四)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少于五米的场所。
      在前款规定的场所内已建成的饮食服务项目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者整改无效的,应当限期关闭或者搬迁。
环保部门在各媒体(网站、电台、电视台及报章)将加大《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宣传力度。
      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未报建擅自开业的饮食娱乐服务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开业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清理结果定期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五、规划并逐步建立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全面解决区内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有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区畜牧服务中心在自身职能范围内根据《番禺区畜牧与动物卫生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按“布局科学、规模适度、生态环保、品牌优先”的发展方针,用3至5年时间,实现:通过制定养殖准养制度重点发展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场户;以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管理,使防控畜禽疫病和综合治理污染物同步进行,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从而提升我区畜禽养殖整体水平。
      三、农业投入品使用控制方面,区农业局做了以下工作:
      1、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高效缓释有机肥和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近年来,随着高毒高残留农药逐步限制或禁止使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积极引入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推广,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根据我区农作物的生长季节,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从2003年起累计推广高效缓释有机肥5000亩,2006推广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2000亩。滥用和过量使用无机化肥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宣传和打击销售伪劣肥料农药力度。通过举办农药安全使用学习班,派发宣传资料,增强农药使用安全意识。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利用“电子手册”开展对无证、套证、假冒伪劣农药的清查;全面实施“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削减计划”,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今年以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共3626人次,被检查有26997间、店、场,其中有97家店档接受处罚,现场没收违禁、假冒伪劣农药616.08公斤,案值10540元;没收违规无证经营生物兽药一批约60公斤,案值6361元。通过宣传和打击行动,使区内的农业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的能力,增强他们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不法经营行为。
      3、积极推广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国家“全面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要求连片种植100亩以上蔬菜基地、500亩以上的水果基地、30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场、3000头以上的猪场、10万羽以上的禽类养殖场100%获无公害认定。目前全区共获省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101个,面积93407.55亩,禽畜出栏492万只(头)。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4个面积6300亩,禽畜出栏400万只,既控制了农业投入品对农田污染又保障了农产品食品的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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