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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重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提高群众整体健康水平
问题内容:理  由: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脑血管意外(中风)、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常见病、多发病。由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都是终身性疾病,患病后需要终身治疗,给社会、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其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权威统计表明:我国高血压患病率为10%,高血压患病人群中知道自己患有高血压病的病人只有总数的1/3,其中能够进行系统治疗的又只有1/3,按番禺区90万人口计算,有9万高血压患者,其中有3万知道患病,只有1万左右的患者(这些患者集中在城镇,享受医保待遇)能够进行系统治疗,从何贤纪念医院组织的农村巡回医疗统计分析,高血压发病率符合以上统计结果。从循证医学的角度,高血压病进行干预与不进行干预,其远期预后相差甚远,其远期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脏意外等事件,事件出现后再进行治疗,治疗成本高,而且患者往往丧失劳动能力。很多家庭因为长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出现医疗事件,而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家庭的和谐,家庭不和谐必然引起社会不和谐。而对高血压病等很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早期干预,医疗成本不高,每月只需100-150元就能够得到很好成效。按照目前番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能力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干预。
办  法:
    一、加大政府(区、镇、村)农保资金投入力度,实行全员覆盖的城市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
    二、改革目前农保缴费方案及农保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适当提高农民缴费额度,并针对不同年龄设计不同的年缴费金额。对于年满40岁的农民,因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应该经过测算制定合理的年缴费标准,儿童及青少年应该针对该年龄段容易发生的重大疾病(如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进行保障,而且应该制定重大疾病的保障额度,使参保人不会因为出现重大疾病而放弃治疗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参照医保政策,对24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保障的金额可以调低至每月100-150元。如果农保患者不实行门特病种管理,不对广大农村患者进行治疗干预,靠农民自觉求治,防治效果非常差。
    四、参照医保有关药品目录,以国产药品为主,制定农保患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门诊特种病药品目录,力求控制药品费用。
    五、开展镇级医院及社区医师农保门诊特种疾病鉴定工作,提高当地病人治疗的依从性。
    六、重视村级医师培训工作,提高其早期诊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能力,加强媒体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干预农村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
问题答复:欧阳玉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提高群众整体健康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府(区、镇、村)农保资金投入力度,实行全员覆盖的城市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我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精神,区政府从2005年起建立由区统筹、区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每人每年100元筹集合作医疗基金,其中区、镇财政各负担20元,村和个人负担60元。2006年,区政府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把合作医疗范围扩大,将城镇困难居民、没有医疗(公费医疗、医保)保障的居民都纳入合作医疗范围,建立起城乡合作医疗,区、镇两级财政增加了合作医疗补助,各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群众减免交纳合作医疗基金,由区财政全额支付。我区城乡合作医疗的管理制度是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凡没有公费医疗和医保的我区居民群众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合作医疗,2005至2007年连续三年,农民参合率分别为90.8%、93.39%、95.53%,覆盖了全区17个镇(街)、247条村。
二、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城乡合作医疗不分档次、层次以户为单位按当年的缴费标准统一参加,享受同等的待遇,体现公平、公正、互助共济的精神。2007年合作医疗的筹资金额仍以每人每年120元,区、镇各补30元,村和个人60元的标准,是经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组织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分别对17个镇、街以及部分村进行调研,综合意见,而制定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实施的。提案中提到的按不同年龄段设不同的标准收费及不同的保偿待遇的建议值得探讨,但目前难以推行。
对于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区也有相应的救助措施,并设立了城乡合作医疗救助基金,以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向区民政局管理的城乡合作医疗救助基金提出申请医疗救助。
三、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提高群众整体健康水平,是城乡合作医疗工作计划之一。但据了解,目前医保这类病人约有1.3万人,约占参保人数的2.89%,参照这个比例,农合这类病人约有1.68万人,若按每人每月定额报销100元计算,每年约需2016万元。2007年,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120元,镇、区、区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50%、40%,年报销限额为2.2万元,预计基金节余率为3.5%,按目前的筹资标准,增设特殊门诊,为群众提高慢病门诊报销待遇,基金不能承受。因此,城乡合作医疗计划从两方面考虑,一是逐步提高全区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待基金可以承受的情况下,逐步开放特殊门诊;二是推广东环街、沙头街与市桥医院联合举办补充合作医疗的做法,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举办补充合作医疗,满足群众门诊报销要求。至于开展镇级医院及社区医师农保门诊特种疾病鉴定工作,在实行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后可参照医保的政策,将专家库扩大到镇级和社区。
四、番禺区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建立以来,一直参照番禺区医保药品目录进行操作,2006年起,我区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已完全与医保药品目录链接,同时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费用上都有严格限制,签订了服务协议书。
五、慢非病是一种综合性强,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进行防治的疾病。从健康教育的角度出发,努力推进以社区为基础,采用以健康教育与促进为主要手段进行防治。通过社区居委、卫生服务中心向居民宣传慢非病防治知识,组织他们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如健康小讲座、健康咨询等,开展健康促进和行为干预工作,促使居民主动摒除导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良的卫生、饮食和生活习惯。目前我们已编制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系列慢非病的宣传品,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向群众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习惯以及预防慢非病的措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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