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由: 参与新农村建设是民营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今年初春,中央公布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艰巨,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 《意见》指出,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区农村经济呈现出工业、商业、花卉产业、水果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等多元化发展格局,传统农业基本完成由粗放型生产向地域专业化、加工产业化的转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商贸经营相对分散零乱,品牌创建薄弱;就工业而言,村民自办企业规模小,大部分是为大企业提供配套的分散加工型企业或家庭作坊式企业,很少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农产品经营仍教分散,除花卉、水产养殖业外,其他多数尚未形成规模,产品附加值不高。 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民营企业家是首批获益者,目前有些已具备相当实力。而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得益于广大农村、农民的支持和农民工的奉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民营企业家应该抓住机遇,履行社会责任,反哺农村,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实现民营企业与新农村建设的共赢。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长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区域经济发展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力量,是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应该大力倡导民营企业在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改革农业经营模式、转移农村劳动力、推动新型村镇建设、促进农村扶贫事业、更新农民观念和培养新型农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办 法: 一、发挥工商联优势,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1、工商联要发挥好助手作用。建立和完善与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争取各方面支持力量。将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渗透到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去,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系,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融资方便。 2、发挥工商联协调作用。建议工商联以新农村建设问题为专题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放映意见与建议,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把培养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推荐等工作与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成功案例和典型人物,鼓励和推动更多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 二、政府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 1、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商贸流通。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运输、贸易方面要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利用政策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产品的商贸流通,拓宽我区农产品的销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2、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区政府研究探索采用税收免减、抵扣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乐于到农村去投资,以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改善村容村貌。 3、鼓励民营企业到农村去设厂办企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政府应当对这类型的民营企业实施税收返还,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劳动合同、社保等手续方面给予优先办理,专人服务,使民营企业家能够安心发展生产,为建设新农村贡献力量。 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加强正面宣传,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家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将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