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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番禺城区设置自行车道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  由:
一、自行车是现阶段比较实用的交通工具,却没有专行车道,于理不合。由于公交车未能满足出行需要,限制摩托,当前大部分人还用不起小汽车,即使用得起,小车有时使用未必如自行车灵便,所以自行车是现阶段比较实用的交通工具。但在番禺城区道路上,自行车道或全无,或有一段无一段的,或虽常设却被占用,能保证自行车一路通行的道路不多。
二、自行车无专行车道,会造成种种不和谐,于情不合。(1)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造成双方车辆摩擦,产生彼此情绪对立。(2)只具备使用自行车条件的群众,会对道路环境不满,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3)由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更深。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于情于理,番禺城区应设置非机动车道。

办  法:
一、新规划道路应留有自行车道,道宽应有相当于汽车
一车道的宽度;已经在建的道路应把最右车道改为自行车道。
二、原有的比较狭窄的道路(三车道以内),把最右车道改为慢车道,车速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自行车可在慢
车道上靠右行驶。
三、原有的狭窄的道路(两车道以内),如果是汽车流量高度密集的交通要道(例如大北路两个立交桥之间路段),自行车要限时禁行(例如上述路段自行车禁行时间是7:30——22:30共15个小时);如果是汽车流量并不密集的道路(例如大北路与禺山大道交汇处的圆形立交桥以南路段),则规定靠右车道为慢车道,车速不能超过30公里/小时,自
行车可在慢车道上靠右行驶。
四、原有的道路特别是老城区的道路,如果已有自行车道或自行车道不完善的,应加以完善。例如自行车道宽度不少于2米,道路的拐弯处和不同道路的衔接处应有实线连贯地把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的界限区分清楚,自行车道不能作
停车用。

问题答复:李敏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番禺城区设置自行车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特别是市桥等旧城区的交通道路的通行能力已不能满足与日俱增的交通需求。对此,我区政府近年来在改善城区交通紧张状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硬件上对城区路口进行渠化建设,不断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在软件上我区建立了“番禺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主管领导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协调,共同做好我区交通道路的管理工作。同时,考虑到非机动车辆的安全需要,目前,我区在交通道路改造工程中,已在东、西环路、南沙大道、市南路等城区周边有条件的主干道设置混合车道,最大限度发挥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兼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
    对于提案中在城区设置自行车道的建议,鉴于目前包括市桥等城区道路由于规划设计不足等历史原因,普遍存在路面狭窄、路口众多等问题,加上城区人多、车多,尤其上下班高峰期给市桥城区交通造成很大压力。从有效疏导城区交通的全局出发,如专门另设置自行车道或在主干道采取禁限措施将进一步加剧城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的堵塞状况。因此,城区内新建道路均应设置非机动车道,已建道路部分,在道路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可在原机动车道上设置非机动车道,但为保障交通安全,应采取物理硬质分隔,而原有道路容量不足的道路,则不适宜再增设非机动车道。在这一原则下,构建我区城区内连贯的自行车通道。
    此外,区规划分局已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单位已完成初步方案,并正修改完善。在此过程中,区规划分局会充分考虑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将意见转给设计单位,建议设计单位增加对自行车交通出行方式的评估,在合适的道路上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并且,在以后组织编制有关规划时,将设置自行车专用道作为专项规划内容予以落实。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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