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1号《在保证人车分离的前提下增加城区自行车道》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在中心城区划出自行车车道的建议很有必要。近年来,随着市桥城区周边的主干道改造和建设,区政府已充分考虑了包括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参与者的利益,增加了混合车道,使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有专用道路,具体包括东、西环路,禺山大道和清河路部分路段等。 但是,鉴于目前市桥中心城区大多数主干道基本是双向四车道的混合道路,连划出公交车专用道也不能保障,加上日益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给城区道路交通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受目前中心城区道路的现状限制,近期在市桥旧城区道路难以设置专用自行车道,自行车暂只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目前,区政府正在组织编制的《番禺区综合交通规划》将对番禺区非机动车交通进行系统规划。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