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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成立临时行政仲裁机构,解决久拖不决的地铁理赔问题的议案
问题内容:

地铁三号线通车已有一年了,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共同协调下,地铁施工受损房屋理赔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据统计,已理赔的绝大多数都是一般性的、较为容易处理的案例,目前尚未理赔成功的受损房屋原因有多方面,普遍都是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共识。理赔的时间拖得越长,双方协商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受损户情绪将越不稳定,甚至出现过激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造成理赔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地铁公司对理赔不够重视,对风险金监管不力。既然施工风险金已发至施工方,为什么不监督施工方进行理赔,据说施工方在三号线无利润,但不能把风险金挪用作工程费用。在各级政府多次组织协调下,地铁公司仍然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和筹集资金,督促施工方尽快落实赔偿问题,以至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

二、施工方以各种借口(费用支付等)拖延,使有关部门的工作未能落实开展,致使鉴定结果和评估报告出得迟。

三、可能由于地质未稳定,或者有的地域处于不稳定性的地质(如有流沙、暗河回填软土等),在地铁通车营运时,有的受损房旧的受损部位又再加深扩大,有的还出现新的受损部位,这些情况在已理赔和尚未理赔的房屋都有出现,而这部份受损户在追讨损失时,总是被推挡或不予答复,受损户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甚至出现报复心理高价索赔,使理赔工作变成“拉锯战”。

四、政府部门充当了调解部门。受损户有意见,政府只能召开调解会,给施工方施加“政治压力”,或者充当调解员。至于理赔标准是否合理,没有一个权威标准;评估公司的评估是否能支付修复和善后处理,无换位操作;评估是否给予人性化的安慰和补偿等问题未能考虑周到,调解只停留在“拉锯战”的状态,政府无法给予专业性的权威仲裁。

上述种种原因导致理赔难度大、进度慢。目前,受损户每天都在诚惶诚恐中渡过,屋房漏水、裂缝越来越大、地面下陷等使群众日子不得安宁。切实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政府的一贯宗旨,为加快理赔进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实施受益主管责任制。责成地铁总公司在番禺设立理赔监督工作办事处,监督各施工部门的理赔进展情况,协调施工单位人员筹集资金。根据连带责任关系,必要时地铁总公司要先垫资,以解决各施工单位因资金周转紧缺而拖延理赔进度,损害群众的利益。

二、由区政府组织建设局、安监局、司法局以及预决算师、施工队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理赔仲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复核评估方案中有争议的问题,如误评、漏评、双方责任范围不清、理赔标准以及理赔与施工维修之间等问题。由于该机构有各类专业人员和具有施工维修队伍,可对双方争议的问题提供专业性的指导意见。如对结论有异议的一方,属于受损户的司法人员要从法律角度给予解释说明,并协助和提供法律援助,让其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作终结。

三、由市政部门对公共受损场所向施工方提出指控,或协调认定并委托本地施工企业对已评估的公共场所进行维修,市政也可直接委托施工企业的工程师进行认定和向地铁施工方提出维修责任、维修工程费和日后的保养责任,并在居委的协调下施工。

问题答复:

张拱平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6号《关于成立临时行政仲裁机构,解决久拖不决的地铁理赔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地铁公司在理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街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督促落实相关理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阶段,我街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尽快解决地铁理赔问题。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街经调查,提出以下建议:

议案中建议由多个行政部门联合成立临时行政仲裁机构的意见。据查,我国1995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该规定促使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摆脱行政干预,并确认了仲裁的民间性,将仲裁机构定位为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的民间性社会组织。因此,建议对地铁理赔需仲裁解决的案件,可直接委托现有的社会相关仲裁机构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受损房屋的修复及理赔处理进度,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今年7月中旬,就地铁三号线施工损坏民房问题,市信访局、区委、区信访办、市桥街、市地铁总公司、市盾建地下工程公司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凌伟宪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加快受损房屋的善后处理,地铁总公司和承办单位尽快加派工作人员和落实修复、理赔资金,理赔标准按照依法合理原则,就高不就低,先易后难;二是由市建委牵头,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对有争议的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明确赔偿责任;三是理赔的价格由双方共同认定的中介公司进行评估,如有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四是番禺区、市桥街、市地铁总公司和市盾建地下工程公司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配合落实受损房的修复和理赔工作。在今年5月份,市桥街、地铁总公司和市盾建地下工程公司围绕落实资金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市盾建地下工程公司承诺每月拿出100万元,有效落实运作资金。

地铁三号线施工造成房屋受损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且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较多,我街将责无旁贷,积极跟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区政府、广州市建委、地铁总公司及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尽快落实地铁施工造成房屋受损的评估、排险、修复、理赔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非常感谢您对我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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