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我区是畜禽生产、调运、销售的大区:截止2008年底,生猪上市量达26.60万头,三鸟出栏1440万只。近期广州市城区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为我区肉品质量安全工作敲响警钟。作为广州亚运村及主要比赛场地,确保我区肉品质量安全势必被提到议事日程。要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抓好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时关于规模场的划分标准,全区各品种畜禽的规模场与散养比例分别为:生猪约1︰13;牛约1︰41;鸡约2︰11;鸭约1︰78;鹅约1︰16。综合计算比例约1︰20。根据2008年7月对石楼镇海鸥岛109个畜禽养殖场的调查,综合其它地方情况,目前我区畜禽养殖存在如下问题: 1、环境污染问题:虽然经过几年狠抓大型养殖场废水排放技术引导和监督,使全区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减少排放27.66%【注1】,低于控制排放量,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但全区各品种120个规模养殖场当中,只有2个基本达到国家II级排放标准,9个有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其它的或只有简易处理设施或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而以粪便为主的废渣处理基本是能回收的就回收,不能回收的就直接排到外界环境中,造成空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 2、防疫隐患问题:一是只有37.6%的养殖场是封闭管理;二是只有17.4%的养殖场有消毒池;三是99%的养殖场没有病死畜禽、粪便和污染物处理设施。 3、养殖生产管理水平滞后问题。一是防疫人员少,只有16.5%的场有技术员;二是只有15.6%的养殖场有档案记录;三是只有16.5%的养殖场有《动物防疫合格证》。说明畜禽养殖场生产管理水平不够高。 4、养殖棚舍乱搭乱建问题。全部棚舍未经规划登记备案建设,对照《广州市番禺区畜禽养殖管理实施办法》关于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要求,有1.8%的养殖场在禁养区内。 我区畜禽养殖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外因看,是生产习惯造成的;从内因看,是在管理者实施被动管理的情况下,生产者欠缺规范化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 办 法: 1、各镇(街)制定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加快建设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2008年实施,以此为基础,经区政府审议同意、由区农业、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水利、环保五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番禺区畜禽养殖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确定了番禺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区域范围,并将畜禽养殖条件、畜禽养殖申报、畜禽养殖管理、畜禽检疫与疫病监控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换而言之,区已从制度上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各镇(街)应按《办法》内容制定本辖区的畜禽养殖规范化【注2】建设方案并加快建设。 2、广泛宣传发动 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目的有五个:一是给养殖户养殖指引,什么地方可以养,怎样养;二是通过规范化建设,确保养殖场的建设合理、防疫设施齐全、人员的防疫意识得到提高、防疫措施得到落实,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三是通过规范化建设,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乱搭乱建设得到制止,优美的生活环境得到保护;四是推进畜禽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五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社会效益。要利用会议、电视、报纸和小册子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大家知道规范化建设的好处、要求和程序,使养殖户自觉参与规范化建设。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规范畜禽饲养行为,改变以往管理粗放、防疫环保设施不足状况,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番禺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养殖规范化建设打造良好的畜牧业生产模式,使我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逐步与国际要求接轨、更好迎接广州亚运。因此必须以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打造放心的畜产品。番禺畜禽生产特点之一是立体养殖,管理上涉及农业、畜牧、渔业、水利、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因此要开展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施其职,指导好规范化建设工作。 【注】: 1、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的规定,综合计算我区畜禽养殖污染量每天控制的排放量为7893m3(≈26.309×10000÷100×3);根据2008年2~4月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测算,我区畜禽养殖实际每天污染物总量排放是6183m3。 2、畜禽养殖规范化建设十项内容 (1)实施持证准养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须持《动物防疫合格证》进行畜禽养殖。 ①对现有养殖场审核。已在禁养区内养殖的,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关闭或搬迁。已在准养区内养殖的,必须符合防疫条件,不符合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由辖区政府取缔。 ②对新开办养殖场审核。实行“先批后建再养”的制度。具体操作程序:由养殖场主填写畜禽养殖申请登记表交畜牧兽医站,由畜牧兽医站征询村、镇规范部门意见,初审同意后复养殖场主进行棚舍和防疫设施建设(同时签订《番禺区畜禽养殖管理责任书》),竣工验收后不符合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要关闭,符合条件的,把资料送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审核,申领《防疫条件合格证》。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收到申请并审核合格后,养殖场可以进行畜禽养殖。 (2)规范养殖场主的防疫检疫、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行为。 兽医站代表辖区政府与养殖场签订《番禺区畜禽养殖管理责任书》,规范养殖场的防疫检疫和疫情报告等行为。 (3)养殖场配备技术员制度。养殖场必须有一名以上技术人员,按《广州市主要动物免疫工作指引》要求使用疫苗和实施100%免疫,免疫失败时及时补针。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疫病的防疫和环境的保护,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5)建立健全畜禽场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 (6)实施报检制度。畜禽调入和调出前向当地兽医站报检,养殖场凭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免疫标识购买、出售和运输畜禽。 (7)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培训。《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明确规定畜禽养殖防疫设施建设、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和违反处罚等,故此要加强宣传教育。另外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防疫生产水平。 (8)规范棚舍建设。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养殖棚舍建设必须盖顶,四周能封闭,实现冬天保暖,夏天通风,安全生产,美观耐用的目的。 棚舍的建设面积,按照《番禺区畜禽养殖规范技术标准》进行,依据水塘面积计算存栏量和棚舍建筑面积。每幢栏舍间隔大于10米。每幢栏舍最大饲养量水禽为1500只、鸡5000只。 (9)消毒池建设。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在养殖场出入口要设置消毒设施,减少动物疫病的传播。 (10)无害化处理池建设。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