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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规范镇村摩托车营运,打击摩托车非法载客
问题内容:

由:

摩托车载客作为一种便捷交通工具,给偏远和交通不便地区市民出行带来很多方便,现阶段基本处在放任经营状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空白点,应加以规范管理。

市桥城区内非法载客营运摩托车,占用公共通道,特别是人员密集地方的路口和一些公交站点,如汽车站点和地铁口,看到乘客下车他们抢客时更是任意穿行,影响正常公交和出租车营运,危害公共安全,也给两抢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已经成为城市一道非常不和谐的阴影,严重影响广州这一现代文明城市的风貌。

诸多危害,长期以来不能得到有效制止,我区作为先进城区代表,应积极采取措施来加以制止。如果这种现象再继续下去,难以向广大市民交代,属不作为而应施以问责。

法:

1、组织建立摩托车载客营运行业协会或股份经营方式来规范管理,对参与营运的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取得资格者发放许可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可参照解决安置失业者的方式,这样既解决就业问题,还为国家补回流失税收;

2、政府可先拿出资金帮助参与者加入经营,先免除培训费和车辆检测等相关费用,然后用其营业税收来补偿;

3、通过行业管理,还可发挥其流动运营方式和营运者多为青壮年人员,建立治安联防队,共同参与打击犯罪和非法营运,维护社会治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后发展壮大还可参与其它运营领域,通过竞争优化带动运输业的发展;

4、借助公安监控摄像头和交通巡查车摄像资料建立档案,搜集整理不法载客人员的资料,结合办事人员检查和群众举报,形成有效数据资料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进行严惩;

5、奖励举报市民,维护社会安定、共同为消除这一隐患出力;

6、扩大宣传让市民了解搭乘非法营运摩托带来的各种危害,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治安,不给犯罪者以可乘之机;

7、通过抽奖等等方式鼓励市民消费时索要发票,支持和配合国家的税收政策,也便于统计经营者的经营情况。
问题答复:

民革番禺总支:

贵总支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19  号《规范镇村摩托车营运,打击摩托车非法载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3年市桥中心城区实行禁止摩托车营运以来,区交通局一直致力于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运政稽查队执法人员主要在市桥中心城区及周边主干道,通过不定时不定点的设卡与定点伏击等手段,对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打击;为加强对两大客运站场的监控,站场交管所成立禁摩专项行动小组对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打击;各辖区交管所从源头抓起,在各自辖区范围开展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

从2005年起,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开展以打击市桥中心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非

专项行动”、“519专项行动”、“人屋车场专项行动”等大规模联合整治行动。具体由交通运政、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派出精干执法人员,组成固定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打击市桥中心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重点为城区内主要干道、地铁口、医院门口等地带)以及各类交通运输市场违章行为,并收到很好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186人次,共查扣非法营运摩托车2317台次。

二、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

继续贯彻执行部门联动机制,集中交通运政、公安交警、便衣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进行大规模清理整顿,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巡查和管理,提高对非法营运摩托车的打击力度。对查获的非法营运摩托车,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绝不手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对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危险性的认识,做到自觉拒乘。

(二)规范村镇从事摩托车经营旅客运输行为

为加强各镇街摩托车营运的管理,各辖区交管所一方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村居委,为就业困难的番禺籍居民、村民在合符条件情况下,办理摩托车营运上岗证,允许其在除市桥中心城区以外的镇、街从事摩托车旅客运输,并按要求统一标识,在核定候客点营运。各交管所联合交警等职能部门经常到村、居委组织摩托车客运经营者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其守法经营。通过齐抓共管,规范村镇摩托车营运秩序。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服务

加大对公交车、“村村通”客运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开辟公交专用车道、地铁公交客运接驳专线,适当延长运营服务时间等措施,使非法营运摩托车失去生存的土壤。

非常感谢贵总支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O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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