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番禺总支: 贵总支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19 号《规范镇村摩托车营运,打击摩托车非法载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3年市桥中心城区实行禁止摩托车营运以来,区交通局一直致力于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运政稽查队执法人员主要在市桥中心城区及周边主干道,通过不定时不定点的设卡与定点伏击等手段,对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打击;为加强对两大客运站场的监控,站场交管所成立禁摩专项行动小组对非法营运摩托车进行打击;各辖区交管所从源头抓起,在各自辖区范围开展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 从2005年起,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开展以打击市桥中心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为主要内容的“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非 专项行动”、“519专项行动”、“人屋车场专项行动”等大规模联合整治行动。具体由交通运政、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派出精干执法人员,组成固定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打击市桥中心城区摩托车非法营运(重点为城区内主要干道、地铁口、医院门口等地带)以及各类交通运输市场违章行为,并收到很好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186人次,共查扣非法营运摩托车2317台次。 二、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 继续贯彻执行部门联动机制,集中交通运政、公安交警、便衣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进行大规模清理整顿,采取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巡查和管理,提高对非法营运摩托车的打击力度。对查获的非法营运摩托车,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绝不手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对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危险性的认识,做到自觉拒乘。 (二)规范村镇从事摩托车经营旅客运输行为 为加强各镇街摩托车营运的管理,各辖区交管所一方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村居委,为就业困难的番禺籍居民、村民在合符条件情况下,办理摩托车营运上岗证,允许其在除市桥中心城区以外的镇、街从事摩托车旅客运输,并按要求统一标识,在核定候客点营运。各交管所联合交警等职能部门经常到村、居委组织摩托车客运经营者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其守法经营。通过齐抓共管,规范村镇摩托车营运秩序。 (三)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服务 加大对公交车、“村村通”客运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开辟公交专用车道、地铁公交客运接驳专线,适当延长运营服务时间等措施,使非法营运摩托车失去生存的土壤。 非常感谢贵总支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O九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