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荣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03号《关于兴建电镀集控区彻底治理电镀废水污染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环〔2007〕8号),电镀定点基地的选址原则上要求设置在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内,而且这些工业园区是需要由省环保局审批确定。 二、按省环保局原来的规划,每个地级以上市设一到两个定点基地,特殊的可以设两到三个定点基地。区环保局当时考虑到大岗镇洪奇沥水道的排污条件较好,曾经设想过在大岗镇新联工业区设一个园区,但是大岗镇对这个设置不感兴趣,所以把大岗镇新联工业区作为广州市的一个定点基地的设想未能实现。 现在由于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在番禺落户, 正如您所说,这些工业制造必然离不开加工配套产业——电镀加工。因此,我区考虑到排水条件和环境容量,认为在重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内规划一定的面积或者在化龙镇与石楼镇交界处建设电镀定点基地是可行的。我区将对上述两个地方建设电镀基地进行可行性分析后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审。 三、具有一定规模,达到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要求,选址合理,当地环境容量可以接纳的电镀企业,经省环保部门会同省经贸委确认后可在原地保留或改造。因此,希望我区电镀企业可以做强、做大,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达到原地保留的要求。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