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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加大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力度,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问题内容:

由:

做好精神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永恒主题,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2008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关心残疾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省委书记汪洋强调,没有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不是科学发展。区委、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但目前我区的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跟残疾人对精神康复的需求与上级提出“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我会就如何完善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提出建议。

一、我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现状

(一)镇街工疗站和庇护工场建设不断推进。

继开办市桥街和大石街康园工疗站后,我区于2008年分别在桥南街、东环街、沙头街、洛浦街和岐山社区设置了工疗站,除原有的沙湾镇庇护工场外,还增设了石楼镇庇护工场。从而完成了街道康园工疗站建设任务,并率先在广州市范围内建立了镇级庇护工场。

(二)康复服务架构逐步完善。

我区成立了残疾人康复领导小组,在区一级设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指导全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各镇街也成立了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康复指导站,每个村(居)委设有康复协调员,以村医和社区医生为主,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三)精神病患者用药获得补助。

目前,我区对精神病人的用药补助为每月50元/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

二、我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存在问题

(一)工疗站和庇护工场的数量和接收能力不能满足需求。

根据2007年我区开展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我区有精神病患者63000人。2008年区残联进行的“番禺区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 ”需求调查显示,我区需要精神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有1723人。但目前我区的17个镇街中,除岐山社区的康园工疗站只有8个镇街设有康园工疗站和庇护工场,而且接收的工疗人员一共仅有184人,某些街道如市桥街的工疗站因规模所限接收能力已趋于饱和。工疗站和庇护工场的数量和接收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对精神康复服务的需求。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精神康复功能薄弱。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应承担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但目前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多没有配备康复医疗室,基本上没有针对精神病人提供精神康复服务。

(三)现有康复服务补助与其他地区存在差距。

目前,广州市老八区对没有医疗保障的精神病人实施由村医免费送药上门治疗的措施。如黄浦区每条街配置1名社区精防医生,定期探访精神病人,对没有医保的精神病人全部实行免费送药,同时进行每年一次免费肝、肾功能检查。但我区现在给予精神病人的药费补助仅有每月50元/人,不能满足精神病人的用药要求,与老八区存在差距。

(四)现有康复服务水平未能达到上级要求。

中残联要求2015年全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广州市则要求我区在2010年7月前实现该要求,但目前我区精神康复服务的水平距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鉴于任务较重、时间紧迫,必须高度重视和马上开展此项工作。

法:

1、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康复工作。

一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二要以“资源共享”的理念在社区现有的卫生服务中心里设立康复医疗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精神康复技术人员,提供康复服务。

2、加大投入,完善镇街康园工疗站建设。

工疗站是造福残疾人的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工疗人员在康园工疗站可以参加一些简单的手工加工,由此获得经济收入。通过我区已成立工疗站近一年的实际情况来看,工疗站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等提供过渡期康复、就业服务,保障他们平稳回归社会,受到残疾人士及其家属的好评。因此建议加大对工疗站的建设投入,使每个镇街至少建有一个工疗站,对接收能力趋于饱和的工疗站进行扩建,落实好资金、场地和管理。

3、以人为本,实现免费送药上门服务。

我区的财政收入在广州各区中居前列,但是对精神病人的用药补助跟我区现有财政能力不符,建议加大财政投入,为没有医疗保障的精神病人提供免费送药上门服务,切实减轻精神病患的家庭负担,拉近我区跟老八区的精神康复服务水平。

4、抓紧工作,部门间形成合力。

鉴于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个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特别是各级残联和卫生部门应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区康复协调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康复服务工作格局。
问题答复:

农工党番禺区委: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87号《加大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力度,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精神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永恒主题,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区委、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开展专业化服务。但目前我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与残疾人对精神康复的需求及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疗站、庇护工场数量和接收能力不能满足需求;

(2)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康复功能薄弱;

(3)现有康复服务补助偏低;

(4)现有康复服务水平未能达到上级要求。

按中残联要求2015年全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广州市则要求我区在2010年7月前实现该要求,鉴于任务较重、时间紧迫,我局正联合区残联和其它职能部门着手开展以下工作:

1、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康复工作

充分发挥基层医院、农村卫生站的作用,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之中,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近的服务;在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医疗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精神康复专业人员,提供康复服务。

2、加大投入,完善镇街康园工疗站建设

工疗站是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等提供过渡期康复、就业服务,保障他们平稳回归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残疾人士及其家属的好评。政府应加大对工疗站的建设投入,每个镇、街至少建有一个工疗站,对接收能力趋于饱和的工疗站进行扩建,落实好资金、场地和管理。到目前为止,我区所有镇(街)均已建设有工疗站并大部分投入使用,群众反映良好,深受残疾人士欢迎。

3、以人为本,实现免费送药上门服务

积极争取政府和基层残联的大力支持,为没有医疗保障的精神病人提供免费送药上门服务,切实减轻精神病人的家庭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4、多方联动,志愿参与,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

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各个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区康复协调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康复服务工作格局,让残疾人士尽快得到实惠。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区社区康复工作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同时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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