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番禺总支: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60号《关于改进我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建议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随着国家对公共建设项目投资力度的加大,招标的方法也需要与时俱进,进行完善及改进。你们所提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进方法对于促进我区和谐社会建设和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采用广州市建委发布的《广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其评标定标规则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允许业主推荐不超过总数三分之一的专家参加评标)。 二、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三、招标人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也可以选择由政府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 从上述评标定标规则可知,在定标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向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及公众征集意见后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是确定最优方案的关键。因此,我局将逐步加强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确保评标专家的质素。 另外,由于建设工程招标依照法律规定采用业主负责制,是否需要在征集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后再确定中标方案由业主单位根据政府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对于一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我局将尽可能提醒和督促业主单位在征集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后确定中标方案,使中标设计方案更符合我区建设的实际需要。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