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杰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48号《建议给予学生适当的公共交通优惠》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区内客运线路虽然按公交模式运营,但性质仍属公路客运班车性质,票价按照《广东省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粤交运[2001]484号)的规定执行,实行人工售票、分段收费。与城市公交相比,公路客运班车不能享受税费、路桥通行规费减免和公交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经营成本相对较高。且近年来,随着油价不断攀升,人工、车辆运营维护费用增大,区内客运企业经营困难,单靠企业力量,难以有效实行票价优惠措施。 随着我区城市进程不断加快,市民对公共交通出行的要求日益提高,现有的客运班车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目前,我区正在积极推动区内公路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工作,并力争 在年内完成相关工作。改造后,在落实公交财政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区内客运线路统一按照公交模式运营,执行公交票价标准,实行自动投币和IC卡刷卡收费模式,同时执行老年人免费乘车和相关公交票务优惠政策。按照广州市交委实施“大公交”的战略部署,我区的公交票务优惠将与广州中心城区公交保持一致,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83条”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使我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实惠、便捷、优质的公交客运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今后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Ο九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