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荣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9号《关于解决我区优秀企业关键岗位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大量进入我区工作的非番禺区户籍人员为我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随行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一直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我们认同,对为我区做出突出贡献的非番禺区户籍人员,政府应提供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 区教育局切实执行《关于印发二00九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09〕1号)的规定,对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专家的适龄子女等14类非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列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受地段生待遇(见附件)。此外,我区亦为以下在番禺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非番禺区户籍人员提供其适龄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 一、因其工作成绩突出,经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主办的番禺区“金雁之星”推荐活动评选,获得“金雁之星”荣誉的非番禺区户籍人员,在获得该荣誉2年内,可申请其1名适龄子女以借读生身份享受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二、在我区工作期间,在其工作专业领域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为番禺区赢得荣誉的非番禺区户籍人员,可在获得该奖励的5年内,申请其1名适龄子女以借读生身份享受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近期会出台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行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办法。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区非户籍人员随行子女的入学问题,区教育局已草拟了《番禺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方案》,待上级政府有关政策出台后,我区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二ΟΟ九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