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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加强婚检宣传力度,提高我区免费婚检率
问题内容:

由:

生一个健康的小宝宝是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心愿。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来看,要预防控制新生儿遗传病的发生,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婚检、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三条防线缺一不可。

婚前医学检查是构筑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通过医学手段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全面、系统、且较具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检查遗传病(地中海贫血、G6PD缺乏)传染病、性病、生殖系统等方面的检查,能检出许多常见而严重的遗传病、传染病及性病,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这些疾病不仅会在夫妻之间相互传染,更严重的是它们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严重的可造成流产或出生缺陷。如及时发现暂时不宜结婚的疾病可及早治疗;对可能发生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医生会给予指导和积极的干预,可有效地减少遗传病儿和出生缺陷儿的发生。在接受婚检的同时,新人们还可以接受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有利于男女青年了解性知识和避孕方法,使婚后家庭更加和谐美满。对于家庭和社会都大有益处,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更是意义重大。

自2003年10月起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后,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婚检率暴跌,从2002-2003年的105%急剧下降至2004年的2.84%,但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却大幅上升,从2002年的172.15/万 迅速上升到2004年的267.28/万,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新的痛苦。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州市已于2007年4月1日起采取了由政府买单的免费婚检模式,实行户籍人口自愿免费婚检。我区通过多方努力,婚检率2007年提升到11.37%、2008年达22.81%,距离上级的目标还差很远,只有少部分人自动前来接受检查,可见只是免费效果并不理想。2008年度(2007年10月---2008年9月)番禺区登记结婚18134例,到区何贤纪念医院婚检4137例(婚检率22.81 %),其中免费婚检3676例(卡3308,券368),占88.86%,自费461例,占11.14%;检出患病人数1141例,患病率27.58%,其中男709例,女432例,检出疾病依此是生殖系统疾病、指定传染病、内科系统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病,另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716例、G6PD缺乏症139例未计发病。可见现状并不乐观,男女双方的健康以及后代的优生优育存在很大的隐患。况且自觉前来婚检的人群平时健康意识算是比较强的,意识不强的人群健康隐患可能更大。

影响婚检率的可能原因有:适龄青年自我保健意识簿弱,对婚前保健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婚检了解较少,或认为程序很麻烦;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够等等。

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婚前检查服务均有要求和具体内容,2003年8月8日颁布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中第五款:“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换言之,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排除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法服从上法原则,《母婴保健法》作为法律,其法律效力优于《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婚检有违上位法立法精神,况且,不在同一法律位阶也不适用后法优于先法原则;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出了10年内城市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要分别达到90%的目标,所以,婚检是有政策支持的,推行结婚登记前一定需要医学检查也有法律依据。

2、优生优育从微观来讲是为了保证家庭个体的后代质量,从宏观来讲就是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总体素质,因此实施强制免费婚检是很有必要的。既然自愿免费婚检效果不佳,免费婚检可强制实行,我国已有不少城市已经或逐步实施强制免费婚检,建议番禺区也恢复实施强制免费婚检,把婚检由“自愿”变为“必须”。

3、婚检率已纳入《两纲》指标之一,目前归口为卫生部门考核指标的方法不够科学,必须改为多个部门的共同考核项目,依靠多部门联动,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目的。卫生部门要提供医学检查服务,计生、民政负责把关和建议,妇联负责动员,把婚检率作为每个部门的考核指标与奖惩挂钩。

4、为提高青年人对婚前健康检查的重视程度,并了解相应程序,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尽可能使婚前医学检查的知识和免费婚检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继续投入免费婚检宣传经费,继续在电视台播放免费婚检宣传短片,还可以通过电台、番禺报等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我区青年男女的婚前保健意识,提高婚检率。

5、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村(居)委的妇女(计生)主任的宣传作用很强有力,受检者一般都是经其劝说才会参加婚检的,如果婚检率纳入基层政府、计生、妇联、民政等机构的考核指标,将会有更好的效果。

6、建议政府将免费婚检时间由结婚登记后一个月内推迟至半年内进行,让准夫妻们有足够的时间享受政府的免费套餐。

7、组织民政婚姻登记处的登记员进行免费婚检的相关知识学习,让他们了解免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对前来登记结婚的准夫妻进行宣传和派发免费婚检的宣传资料,动员对象及时参加婚检。

8、创造条件开展婚姻登记与婚检一条龙服务,辟出专门场所,为市民提供更方面、更高效、更优质的婚姻登记与婚检服务,是提高婚检率的行之有效的有力措施。
问题答复:

梁翠明、王永达、徐乐 委员: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67号《加强婚检宣传力度,提高我区免费婚检率》已收悉,我局对提案十分重视,经请示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并综合区民政局、区卫生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穗计生发〔2007〕18号)是由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共同签发的,规定享受免费婚检的时限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及婚姻登记后1个月内,免费婚检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因此,你们提出延长享受免费婚检的时限申请需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后再作答复。根据番禺区及其它区提出延长群众享受免费婚检时间的要求,广州市妇儿工委、广州市计生局等有关单位近期就该问题联合对广州市各个行政区进行情况调研,在调研结果出来之前,享受免费婚检时间仍按《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由于2003年10月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检由“ 必须”改为“自愿”,而对以前婚前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婚前体检的规定,在新《条例》中已经取消。因此,恢复强制婚检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2007年底我区被广州市定为出生缺陷干预模式研究试点单位之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08年6月开始在我区四个镇(街)开展项目试点工作, 2008年11月区政府投入专项经费,由区政府信息办统筹协调,与慧通公司合作,根据计划生育部门对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需求,共同研发了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信息系统(即计生、卫生、民政信息联动平台),积极探索利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信息共享,实现区计生、卫生、民政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互动,共同开展有关婚检、孕检、随访以及相关信息录入、反馈等工作。2009年2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同年3月,我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信息系统建成并正式启用,充分利用计生完善的技术服务网络,在对象新婚一个月内,在信息系统通过2次短信和1次电话随访提醒对象及时到何贤医院进行免费婚检。通过计生、卫生、民政三部门共同使用的情况反馈来看,该系统高效快捷。经过将近一年的实施,婚检率也由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始前(即2008年6月以前)不足22%,到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始之后,即从2008年7月到2009年6月上升到42.2%,据卫生部门反馈情况,7月至8月婚检率仅两个月就达到70%,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区民政局于2003年10月1日,设立了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区各街道的婚姻登记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区婚姻登记处将实行全区婚姻登记,这为我区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打下良好基础。2008年6月,婚姻登记处二楼等候婚姻登记大厅设置了“计生服务窗口”,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回答群众优生优育方面的咨询。同时,在婚姻登记等候大厅摆放婚检、计生等宣传资料,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此外,婚姻登记员每办理一对结婚登记都向婚姻当事人派发一份计生宣传卡,引导新婚夫妇在领取结婚证后及时到“计生服务窗口”接受计生咨询服务和自愿参加免费婚前检查。
区婚姻登记处通过以上多种方式,把婚姻登记、计生、婚检等多项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使前来办理婚姻业务的当事人既清晰地按提示办理各项业务,又有效地提高了群众依法婚姻登记和实行优生优育的自觉性,推动了我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的实施。
三、区卫生局认为目前我区已将婚姻登记收归统一管理,为开展婚姻登记与婚检一条龙服务提供了很好的条件,目前,区卫生局正积极筹备在婚姻登记处附近设立婚检场地,为参加婚检的群众提供更方面、更高效、更优质的婚姻登记与婚检服务,这是提高婚检率行之有效的有力措施。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Ο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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