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木胜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3号《解决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12项建议答复如下: 一、在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更好为老年人服务方面,我区已经开展了“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该中心集中民政、劳动、流管、计生、城管、整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统一为群众受理申报各类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目前,我区桥南街、市桥街、东环街、沙湾镇等镇(街)相继启用了“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此外,我区也已在桥南街尝试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将社区服务的有关项目开展起来,从社区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努力构建面向老年人服务和社区困难群体的帮困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网络。同时,我区鼓励和倡导社区不断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和载体,逐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预计今年年底前实现居家养老覆盖全区。 二、在建设老人活动场所、让老人得到更多的关怀方面,今年以来,我区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目前已建成 “星光老年之家”60个,其中镇级10个、街道级2个、社区级48个,建筑面积达22482平方米,投入资金总额4379.75万元。“星光老年之家”为老年人提供活动、交友的场所,也成为老年人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对于还未建“星光老年之家”的社区,各镇(街)已经制定创建计划,将在年底实现“星光老年之家”全面覆盖社区。同时,各社区设立了社区义工活动组,为社区内的老人服务。区义工联也设立了老人服务组,对我区的老人进行慰问和帮助。 另外,区委、区政府已决定兴建番禺区职工、退休人员文化活动中心,选址和筹建工作正在进行。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为我区退休职工提供更好的活动场所。 三、在医疗保健站的设立方面,近年来,我区加大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为老人提供了方便的医疗保健服务。从2008年开始,我区在3年内将投入2亿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全区(含农村)将建成7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形成较完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一般性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让老年人方便就医,方便治疗。 四、在培训医护人员方面,我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承担了全区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也包括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目前我区卫生部门在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将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居民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与社区服务中心相结合,不定期在社区举办义诊、咨询,在老年人活动中心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五、关于安排老人工作问题,我区已通过多种形式,如开展关工委工作等,鼓励老年人投入社会,老有所为,发挥余热,今后将积极探索,寻求更为有效的途径,令老年人有更广阔的空间为社会服务。 六、在宣传尊老美德方面,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全区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番禺区老龄委通过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各项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如: 我区去年开展了“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彰显孝亲敬老的高尚品德;教育局、交通局、团委等部门也开展了敬老教育、老年人优待服务、慰问孤寡老人等多项卓有成效的活动;每年春节、中秋两节,全区开展各项敬老慰问活动,让老人们在节日中感受到党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 七、在向老年人捐赠方面,区慈善会每年划拨专款资助我区部分敬老院的硬件改造。另外,社会企业、团体和热心人士等有意向我区的敬老机构或困难老年人进行资金支持的,可通过区慈善会进行定向捐赠。 八、关于“平安通”呼援服务工作,我区从2008年6月起启动了“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于今年3月实现了我区平安通呼援系统全覆盖。该项服务是政府推出的一项惠民、便民工程,除了为用户提供紧急呼唤服务外,还可提供无偿的心理咨询等服务和低偿或有偿的家政、维修、配送等配套服务。低保、低收入中60岁以上的独居、双老老人,低保、低收入中70岁以上老人和四级以上残疾老人,60岁以上的劳模、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属可享受政府资助“平安通”服务,而自费用户可到居(村)委申请办理,或直接到广州阳光助老呼援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申请办理。同时,我区加大了对“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的宣传力度,至9月30日止,我区申请报装“平安通”的政府资助对象340户口,已安装322户,安装的数量居广州各区前列。 九、在设立老人交友空间、让更多老人互相认识方面,我区从2002年开始,陆续在全区建立了60个“星光老年之家”,为我区的老人提供了交友的场所。各社区也积极组织各类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活动的空间和场地,扩大了老年人的社交圈,在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提供了互相认识和交往的机会。 十、关于设立老人服务基金问题,由于上级对基金设立的审批十分严格,设立老人服务基金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我区只能实行通过区慈善会接收企业、个人捐赠后再为全区老人提供资助或者服务。 十一、在开展老人事业、扶持开发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事业方面,国家、省、市对此暂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相关的政策优惠措施,我区还处于摸索阶段。对于福利事业和为老服务的非盈利单位,区地税部门已按照有关政策,在老年服务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十二、在养老保险方面,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我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增调了养老金,现养老保障水平达到1603元,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09年3月启动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2009年1月起我区将“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并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政府人员”,通过将“其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具体办法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的方式参加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了对城镇人口中老龄人的医保政策全覆盖,实现了把“市区生活没有保障的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的目标,有效减少了他们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 此外,我区在2008年启动了居家养老的模式,对本区户籍且在本区居住的60岁以上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动员区福利机构或非盈利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一等以上伤残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80岁以上(含80岁)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以及有需要又愿意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助的标准是每人每月约等值于100-300元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巡视探访、送饭、做饭、洗衣服、打扫家居卫生、护理康复、集中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全区约588户、702名的服务对象,将在今年底前全部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今后,我区还将继续加大居家养老工作的力度,着力完善各项服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相信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老年人的社会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