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星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41号《关于推行控烟运动,净化工作生活环境,树立番禺文明新形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区正在积极强化控烟工作,区爱卫办、区工商分局和市烟草专卖局番禺分局等单位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整治取缔了各类烟草广告,加强检查超经营范围售烟和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等等。同时,按照《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控烟工作方案》的精神和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区爱卫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且制定了《番禺区开展控烟工作方案》和《番禺区创建无烟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提出了加强控烟工作的要求。 一是加强控烟宣传工作,以公共场所宣传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设置禁烟标志及警示标语,让禁烟、控烟观念能深入民心,提高广大市民的控烟意识。 二是加强对烟草经销行业的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和标准,严禁各种形式的香烟广告,加强行业约束,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 三是做好亚运期间的控烟工作。在亚运禁烟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烟草赞助及促销活动。在规定的公共场所范围内,严格实施控烟措施。禁止在医院、影剧院、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内、大中型商场、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会议厅(室)、体育场馆、学校和专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吸烟。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重点做好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营业厅、无烟交通站场、无烟交通工具,以及无烟窗口单位等创建活动。无吸烟单位的创建活动将于9月份启动,12月接受广州市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区控烟工作得到持续深入的开展,为广大群众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无烟环境。同时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控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