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地方组: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97号《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限额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5年来受益群众达188975人次,补偿金额达4亿多元,次均补偿金额达2131元,受益群众的人次占参合人数的35.65%,超过三分之一的群众享受过合作医疗保障待遇,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享受到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基金使用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确定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 合作医疗举办模式为区办、区统筹。为此,我区每年以区为单位,根据当年的筹资水平进行当年的报销水平和最高限额的测算。如2008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报销比例为减去起付线和自付费用后,镇级医院报销80%,区级医院报销50%,区外医院报销40%,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万元。2008年全区筹集基金9397万元,支出8774万元,基金使用率为93.37%,达到省市当年基金节余率不高于10%的要求。在17个镇街中,基金使用率在100%以上的有南村和沙湾2个镇,在90%-100%之间的有石楼、新造等10个镇街,在80%-90%的有东涌等3个镇街,洛浦为74.28%,小谷围最低为42.29%。此外,据有关数据反映,东涌镇就医率为7.77%,高于全区平均7.36%的水平;次均医疗费用为5117元,低于全区平均6231元水平;次均报销金额1820元,低于全区2030元水平;实际报销比例为35.5%,高于全区平均32.57%的水平。据分析,东涌镇就医人次较多而基金使用率偏低的根本原因是次均医疗费用和次均补偿金额较低,而不是报销比例低。 2009年我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报销水平相应提高,其中镇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5%,区级医院提高至55%,年报销最高限额提高至6万元。全年筹集基金1.148亿元,支出1.063亿元,使用率为92.54%,达到省市当年基金节余率不高于10%的要求。在18个镇街中,基金使用率最高是市桥,为143.77%,南村、钟村、化龙3个镇在100-111%,东涌、洛浦2个镇街在78-79%,小谷围为29%,其余在83-98%,东涌镇基金使用率还是偏低。据有关数据反映,东涌农民就医率为8.11%,低于全区平均8.31%水平;次均医疗费用5812元,低于全区平均6974元水平;次均补偿金额2121元,低于全区平均2450元水平;实际报销比例为36.5%,高于全区平均35.13%的水平;可见基金使用率偏低的根本原因是就医率和次均医疗费用、次均报销金额偏低,而不是报销比例低。全区年报销限额达6万元的有7人,东涌无1人。 综合2008年和2009年的情况,全区新农合运作正常,体现了上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也体现了镇街之间、群众之间互助共济的根本特征。 二、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农合门诊基本医疗保障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镇街医院使用的药物共586种,其中307种是国家基本药物,279种是经常性用药。规定村卫生站使用的药物共330种,其中307种是国家基本药物,23种是经常性药物,药物种类符合国家政策也结合了番禺本地的实际情况。门诊报销政策明确规定,在镇、街医院看门诊,使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报销50%,使用“目录”外的最低报销40%;在镇街医院延伸机构和村卫生站看门诊,“目录”范围内报销70%,使用目录外的最低报销60%。因此,门诊报销最低比例分别不低于40%、60%,这个报销比例是根据筹资每人每年120元的水平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进行测算的。门诊统筹的根本目的是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和镇”,因此按照就近原则,选择一个较近的镇、街医院和村卫生站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是合理的,这也便于管理。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