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由: 食品卫生安全是保障我区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不仅要吃得饱、吃得好,而且还要讲营养、讲安全。因此,认真对待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社会各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运用更加科学的手段,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重要民生问题,也得到国务院的领导的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2010年2月10日他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就特别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他还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必须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为我区的食品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甚至牺牲了很多工作人员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在一线坚守工作岗位,为我区百姓营造了安全、和谐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保障了百姓的切身利益,当然百姓对职能部门的努力也心存感动。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积极响应国务院的号召,认真落实李克强的讲话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百姓。 办法: 1、改变农贸市场的管理观念 农贸市场因关系到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其市场需求相对稳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发展的动力,这本无可厚非,但“菜篮子”工程是民生问题中的大事,关系到百姓生存,社会稳定。因此,在农贸市场发展中,应该是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兼顾,企业经营要营建“微利化”的管理理念。 (1)聘请受过正规教育、有零售业管理经验的专门人才,管理农贸市场。 (2)实行“微利化”原则,让利于民。“微利化”原则一是出让一部分效益,对市场的卫生、购物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行治理,彻底改变目前农贸市场“脏乱”的印象。二是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要对来源复杂的摊贩花时间和经费提升他们的素养、卫生水平。三是树立标杆摊位,用道德的力量和经济手段,建立对摊贩群体有效的激励制度。使消费者因对其信任,光顾者更多。这样的摊位经营者也更珍惜自己的信誉,形成了良性循环。 2、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1)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权威。建立各职能部门、社会各阶层及社会志愿者综合的监督管理队伍,全面和经常性地对食品卫生经营情况进行综合管理。 (2)改变目前重终端产品监督的局面,加强对生产过程安全的监管。尤其是对非法的地下食品加工、流动生产活动的监管(经常看到农贸市场附近,尘土飞扬的街道旁,生产经营者支着炉火,用乌黑的手,在肮脏的面案上做着各种小吃,口水四溅地吆喝着,边生产、边销售、边收款。这样的经营方式在我区很多地方还长久地生存着)我区一定要对经销非法生产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全面排查、从重、从严制裁,不光要有经济制裁,还要有法律制裁(当然我区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有限,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协同管理,也许能加以缓解)。 (3)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和卫生状况对食品安全影响的监管。食品卫生的执法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执法检查,制止食品的二次污染问题。 (4)建议由政府制定食品卫生检测实验室的检测项目及相关的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聘任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从事食品检测工作,以保证卫生监督检验结论准确、公正。实验室对食品的检测不收费或低收费,不以赢利为目的。食品卫生检测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是职能部门执法的依据。 (5)由职能部门管理的,在民间成立一支由熟悉食品安全问题的志愿者构成的、稳定的流动检查队伍,既可监督食品卫生执法主体,又可流动监管市场经营者。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志愿者自身具有的道德力量,使其不易为不法经营者所收买,这样监管就具有客观性、中立性。监管检查队伍不定期性、突击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对不法经营者也可予以警示作用。 3、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的改进 (1)农贸市场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 ①设立宣传栏。具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可配置配套的宣传栏,公布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关政策;公布市场中的商品指导价格,公布优秀商户和违规商户名单;投诉受理部门电话,接受消费者意见和建议的改进情况;提供食品卫生问题小常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商品。 ②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设立电子监控系统,保障消费者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不法活动起到威慑作用。 ③在入口处设立指示图,标注商品分区位置。食品商户个人基本情况、健康状况进行监管,为商户配证上岗。 ④在方便的位置尽量多地提供公平的计量设备(如公平秤)等,方便消费者权益的及时保护。 (2)治理经营环境、杜绝弄虚作假 ①科学合理规划市场经营区域,尤其生、熟、活(禽)等严格分开。 ②食品经营环境要照明充足,以保证消费者辨明食品质量。如目前我区市场在生肉区照明光源,采用红色灯罩,这很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应给予更换。 ③经营环境清洁,工作责任到商户。公共部分,由市场清洁人员打扫,经营者自行打扫自己的商铺,而且定期消毒,不能留卫生死角。 ④熟食销售人员应戴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 ①市场经营单位有责任也必须对商户的进货渠道严格核查,严格查验进货票据、合格证书。不明晰供货地的商品,绝对不允许进入市场。 ②商品进入市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标准,对商品进行再检验。对生肉、熟食的检验,不能停留在核对数量,肉眼观察的地步,应用合格仪器进行检查。当日未出售的生肉、熟食,不得在次日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③对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营业期间,应保证各销售区域,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巡查,随时抽检商品和处理问题,以防不法商户在入市时检查过关,在销售中途掺假问题。 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同样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它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全社会的卫生习惯、卫生意识相关,与个人的利益与公共的利益也息息相关。尽管路途漫长,但只要认真对待,科学管理,百姓就一定能吃上更加放心食品。在这里也要向为保护我区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表示深深地谢意,那么多不良经营者,在利益面前丧失道德、理智和法律,而我们很少的工作人员依然能保证我们百姓的基本食品安全,为构建和谐的环境辛苦地工作者,不分工作日和休息日,感谢你们为我区食品安全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
问题答复: | 刘齐成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07号《关于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服务民生的重点工程,特别是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方面,通过加大监管和检测工作力度,引导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社会监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基本情况 农贸市场情况:我区于2008年初已全面完成123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目前,全区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的农贸市场有93家。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情况: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环节监管,初级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范围进行监管。农贸市场属于食品流通环节,主要由工商部门实施监管,同时农业部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并指导和监督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测体系建设。 法律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于2009年6月1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区工商部门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实施严格监管。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在市场内公示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指导农贸市场设立用于发布场内信息和食品检测情况的公示栏,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工商管理系统联网,完成市场内行业标识、区间标识和公共标识等服务标识标志的改造工作。二是加强卫生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卫”标准,合理规划市场经营区域,设置水产区、肉品区、蔬菜区、三鸟区、杂货区等区域,将同类产品集中经营。督促市场配备专门的卫生保洁员,定时定区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要求熟食档设置预进间,操作员和收银员内外分开,操作员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卫生帽、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进行操作。落实三鸟档设置圈养区、屠宰区、贩卖区,隔离活禽与禽肉产品,避免交叉污染。监督市场开办者定期对市场内各区域进行清洗消毒。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口,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并保存不少于二年。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设置食品检测室,对市场内所经销的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并将检测情况在市场公示栏上公布。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集商家商品备案、台帐登记、广告发布、工商监管巡查、消费者查询功能于一体的“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加强食品源头追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目前该系统已在清河综合市场、东城市场等大型市场使用,效果明显。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利用1台食品安全监测车、14个食品安全检测箱,制定检测任务和检测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贸市场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区农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职能,切实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2005年,我区投入500万元,成立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并通过计量认证取得152个检测项目,具备开展蔬菜水果、畜禽肉蛋、水产品、农田土壤、水等检测能力。目前,我区已形成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实时监控管理系统为管理平台,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干,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生猪“瘦肉精”和禽畜安全质量检测点为支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二是指导和监督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体系建设。目前我区主要有禺城水产批发市场、石碁清河综合市场和五湖四海国际水产批发市场3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其中禺城水产批发市场是我区较大的淡水产品批发市场,2003年已建立了水产品检测室,配置了酶标仪等设备,主要开展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等项目检测,每年检测样品约600个;石碁清河市场承担我区70%的农产品供应量,是我区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检测室目前正实施升级改造,改造后将配备较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可开展蔬菜、禽畜产品和水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并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测系统连接,检测数据将实时上报,达到实时监控效果;五湖四海水产品交易市场是珠三角地区最大的国际级水产品仓储、销售、加工和配送中心,目前该市场拥有检测室700多平方米,配备药物残留定性定量和速测、水产品新鲜度检测、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等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具有较强的检测能力,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度。2009年至今年6月,开展对我区各大农贸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类产品药物残留、水产品鲜鱼药物残留和食用菌的荧光物质残留,其中检测蔬菜、水果样品3200多份,合格率为98.30%;肉类样品2426份,合格率为99.73%;水产品样品1744份,合格率为96.82%。在抽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样品,均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确定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确保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经贸部门通过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建设,强化酒类、盐类、烟草产品监管,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一是改善农贸市场环境。2008年初全面完成123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后,配合区工商部门做好有关市场后续规范管理工作,引导市场在软硬件升级建设,通过开设市场人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引导农贸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托区整规打假办积极开展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酒盐市场打假、卷烟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1月至5月出动检查人员69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等场所701家。卷烟打假立案187宗,捣毁卷烟制假窝点、非法储存仓库5个,查获假烟成品799.62万支及制假工具一批,案值455.65万元。捣毁酒盐制假窝点12个,查获假酒8202瓶、货值40万元,防止假冒伪劣酒盐和烟草产品流入市场。共办理(变更)酒类零售许可证279宗、年检902宗,不断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食盐和酒类知识培训班及宣传14场次,联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1场次,派发宣传资料7000多份。 (二)整合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 一是整合镇(街)级监管资源。2007年,我区从实际出发,选择新造镇和小谷围街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镇(街)作试点,投入300多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区政府又再投入1000多万元,将网络建设工作面向全区推广。目前,全区19个镇(街)均成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食品安全办公室(下简称“镇街食安办”),设专人统筹镇(街)食安办日常工作,从农办、工商所、卫生防疫、安全办等部门抽调人员,公开招聘食品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6至8人的工作团队,最大限度地集中了基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量,合理整合监管资源,进一步落实镇(街)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达122人,其中食品检测专业队伍37人,对基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各镇(街)食安办监管人员通过加强辖区内食品安全四个环节(包括农贸市场)监管,利用统一配置的食品安全检测车及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食品多功能检测仪等检测仪器设备,对市场食品实施快速抽查检测,截至今年6月30日,19个镇街(石壁、大龙街因暂无检测设备除外)共出动了5974人次,1657车次,对粮食、果蔬、肉类、油脂类、水产品、可可制品、焙烤食品、饮料等14个类别,800多种食品重点开展了农药残留,吊白块,甲醛、二氧化硫、过氧化氢、碘含量、硝酸盐、氨基酸态氮、瘦肉精、黄曲霉素、硼砂、苏丹红等24个项目检测,共检测样品31254份,合格30651份,不合格603份,合格率98.07%,较去年底上升1.47%,显示通过加强监管,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在全区各镇(街)、各村(居)不同领域聘请326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度。信息员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由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区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共分为两类,一类是村委会或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村办企业,一类是参与市场自由竞争的企业。工商部门一贯要求市场开办者聘请素质高、有市场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管理市场,然而聘请管理人员,属于市场经营主体的内部管理事务。对此,政府部门只能从中指导和引导,无法强制监管。此外,农贸市场经营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据工商的法律法规,无法使用行政强制手段要求市场实施“微利化”。 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可掌控因素,我区将在以下四个方面继续加强。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区工商、农业、卫生、经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密切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食安办理顺各部门关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监督检测。加大农贸市场巡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完善市场自检体系建设,实现食品“双重检验”把关。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5月至10月期间,由区整规办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含流动摊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成效。四是强化举报投诉监督和宣传教育。广泛宣传12315消费者热线和公示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利用区“一报两台”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举办专业技能培训、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讲座等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民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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