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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改善外来工住宿条件与环境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目前,我区企业用工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原因再多,也只能逐个解决。据调查,当前,除了工资、户籍、子女上学等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同时也反映较多的几大原因之外,外来工的居住问题也很关键。就目前来看,短时间内解决前面讲到的工资、户籍、子女上学三大体制性问题,尚需时日,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外来工的居住环境,难度要小的多。据调查,我区民营企业中,为员工提供食宿的约为九成左右,但是,有独立宿舍楼的企业仅占四成,而提供的住宿中有独立洗手间、空调、标准家具、通电视和网络电话的约只占两成左右,而为有子女的员工提供两房以上家庭式住宿条件的企业仅有一成左右。分析其原因,大部分民营企业反映,企业在生产用地上都十分紧缺,如果调配一部分作生活之用,企业用地将更为紧张。如果买地建住宿用房,土地成本太高,企业又不能承受之重。企业不能为员工提供适宜家庭居住的住宿环境,而外来工租房成本又太高,导致了一部分员工的流失,特别是管理与技术员工的流失。

法:

1、千方百计帮民营企业解决修建员工宿舍用地。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于专门用于建设员工宿舍的用地给予申请办理等手续上的绿色通道,以尽快帮助企业解决员工住宿环境,因为企业自建员工宿舍也属一种社会福利性质。

2、设立一定的标准,给达到标准的民营企业在自建外来工宿舍方面给予补贴。一是设立企业资质标准:即什么样的企业才能享受到补贴,建议政府在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税收、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潜力等方面设定梯级标准,达到不同梯级标准的给予不同的补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二是设立外来工住房建设和配置标准:即所建宿舍住房和配套设施必须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建议政府对此也设定梯级标准,享受什么样的补贴必须建设和配套到什么样的标准。三是对享受到补贴的房产设定固定的用途,避免企业投机使用;四是设定享受补贴的房产在给外来工住宿时的收费标准,建议只收取水、电、通信、电视等费用,不收取住房建设的成本性租金和营利性租金。

3、以镇级单位为统筹,建立专门用于规模型企业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技工居住的政府建廉租房。建议政府以各镇为统筹,在相对集中的工业区和规模型企业同边,逐步建立一批质量较高的专用于外来工居住的廉租房,同时设定一定的入住申请标准,达到标准的企业可以推荐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居住。

         4、加强外来工住宿条件和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中心为工作队伍,将监督、检查、管理外来工住宿条件和环境的工作纳入到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机构的职责,加强对企业员工宿舍和专门用于外来工居住的廉租房的监督与管理。
问题答复:

王锦荣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9号《关于改善外来工住宿条件与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广州市“南拓”战略的深入实施,番禺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越来越多外来人员涌入番禺求职创业,外来工已成为番禺发展的重要建设力量。如何服务好外来工,改善外来工住宿条件与环境,是番禺区委、区政府着手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对于企业修建员工宿舍问题,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关于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在不超过该指标范围内在厂区统一规划考虑员工住宿条件,但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改善外来工住宿条件涉及使用建设用地,需按《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9〕39号)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二、对达到标准的民营企业在自建外来工宿舍方面给予补贴及建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技工居住的政府建廉租房问题,我们将纳入研究课题一并研究。目前着重以镇为单位,就近利用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员工生活区,以出租形式提供给外来员工,在有利于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又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三、对加强外来工住宿条件和环境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目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日常巡查机制。组织力量逐栋、逐户、逐套对出租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出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严令整改,不达到要求不得出租;对在出租屋内违法经营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及时严厉查处;对违反出租屋管理有关规定的出租屋主,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落实对出租屋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消防、结构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对存在管理责任的严肃处理。

二是强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商铺、“三合一”、“多合一”加工场和出租屋 “房中房”现象,对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出租屋建筑结构的“房中房”,坚决予以拆除;严禁出租屋内使用“野火灶”、“蜂窝煤”、电热棒以及违规安装热水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钟点房”、“日租房”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加大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严禁出租。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自身管理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严令整改,不达到要求不得出租;对在出租屋内违法经营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及时严厉查处;对违反出租屋管理有关规定的出租屋主,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落实责任监督,实行有案必倒查,对发生重大流动人员、出租屋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存在管理责任的严肃处理。

四是深化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加强流动人员服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对流动人员的居住、就业、生活、健康等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区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屋主和厂企加强宣传教育,在确保出租屋和厂企宿舍治安、消防、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改善硬件、软件住宿设施,完善居住、卫生环境,提供人性化的居住配套,让外来工身在番禺而感受到家乡般的幸福和温暖,营造尊重、善待外来工的社会新风。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一Ο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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