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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在目前禁放区域外的大型成熟楼盘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爆竹是传统春节民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却与大城市特别是社区里日益紧张的安全形势发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大部分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番禺市桥城区也不例外。但除市桥中心城区之外的各大楼盘社区过年的鞭炮声却此起彼伏,愈演愈烈,有人欢喜有人忧,烟花爆竹伤及人身的悲剧年年发生。日前的普宁烟花爆炸造成21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惨剧更是让人痛心不已。

番禺的大型楼盘社区近年来不断增多,并已日渐成熟,祈福新村、星河湾、雅居乐、华南碧桂园等社区常年居住人口已经达到数万人之多。但每逢过年过节,总有很多人在毫无管理和秩序的情况下大放烟花爆竹,为社区安全埋下了种种隐患:

1、社区房屋密集,常住人口越来越多,烟花很容易射入房屋或伤及人身;

2、楼盘周边都有各类工厂及仓库,万一烟花的火花坠入其中,后果可大可小;

3、楼盘上方多有架空的高压线,如遭烟花爆竹破坏,影响重大;

4、烟花爆竹造成大量的噪音,而且不定时燃放,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作息,特别是影响老人的身体健康,诱发各种疾病。

法:

   在番禺各大楼盘社区进行分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1、用1—2年的时间过渡,在华南板块几大楼盘(华南碧桂园、锦绣香江、星河湾、广州雅居乐及祈福新村)先试行限制措施;

   2、允许在中国几大传统节日(春节、元宵、中秋)燃放烟花爆竹,除了除夕夜之外,其他时间晚上十点之后不得燃放;

3、每个楼盘设置专门的燃放区域,配备消防设施,做好监管;

         4、鉴于入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尽量在3年后实现全面禁放。
问题答复:

吴志华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3号《关于在目前禁放区域外的大型成熟楼盘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第二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本市市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设定或变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按照以上规定我区禁放区域外的大型成熟楼盘禁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设定或变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区级人民政府无权变更。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管理职能,从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加强大型楼盘的消防安全管理;二是要求物业管理加强日常管理,提醒居民不要在人员聚集、楼盘密集地带燃放烟花爆竹;三是在传统节日燃放时,物业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应急处理;四是提醒居民尽量不要在太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治安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一Ο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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