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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管好助力车,以良好的交通迎亚运
问题内容:

由:

近两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构造简单、操作方便、经济实用,受到了一些市民的“青睐”。购买和骑乘这类车辆的,以外来务工者、中老年人和做“小生意”送货者居多。据了解,目前我区经销助力车的店有60多家,一般都代理经销来自多个省市、近三十个品牌的助力车,每月出售的车辆约5000辆。

电动自行车正逐步“轻摩化”,其性能、行驶速度上与轻便摩托车相当,故其驾驶员大部分都未接受过正规的培训,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差,给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因此,交警部门一直执行“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政策。现状:

 1、目前城区道路的助力车越来越多,且购销两旺。在禁摩以后,掀起了新一轮的“轻摩”热潮。

 2、有些人买回助力车后,把它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更换,换成125CC容量以上,变成名副其实的摩托车。

 3、不少销售助力车的商家打出“即买即用,不用上牌,节约环保”、“自行车的价格、摩托车的享受”等的嘘头鼓吹市民群众购买,却对助力车能不能上牌这个敏感问题含糊其辞、不敢回答。

 4、助力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助力车的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对于车辆的机械性能难以掌握。随意闯红灯、横穿街道、在禁止掉头的地方随意调头、无带安全头盔等现象并不鲜见。由于助力车不能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往往逃之夭夭,加大事故的处理难度。

法: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传单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宣传“助力车不得上路,违者处罚”政策。

2、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工商、质检部门联手严把电动助力车的销售关,对越开越多的助力车专卖店进行“总量控制”。

        3、为保障道路畅通,迎亚运,交警部门要加大实际执法力度。
问题答复:

黄炳光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1号《关于管好助力车、以良好的交通迎亚运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对摩托车、助力车的管理,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亚运会举办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局确定了全年查扣30000辆摩托车(包括超标上路行走的电动助力车),全力查扣电动助力车。但对议案中所提及的限制销售的建议,由于法律原因无法进行限制销售:一是销售助力车属于一般经营项目,无需取得其它前置许可文件,而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不能对许可事项设定数量要求。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门应当予以登记。所以,对助力车专卖店进行“总量控制”于法无据。二是番禺的经营者可以面向番禺以外地区的销售助力车,其它地区的经营者也可以面向番禺消费者销售,所以对助力车专卖店进行“总量控制”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于某些助力车专卖店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一Ο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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