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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开展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研究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农民的“保命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后保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实现农村土地集约使用经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成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我区是广州市的农业大区,全区农业在册人口55.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36万多人,共有耕地约40万亩。2009年全区农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34.47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7.98万亩,其中出租面积10.27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7.1%;转包面积4.09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2.8%;土地入股面积3.62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0.1%。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维护农民利益作为重要内容,在农村土地集约使用经营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2009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66亿元,增长5.3%。然而,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如用地经营规模小效益不高、劳动力利用不充分、农村中介组织缺乏、小规模生产农产品安全保障缺乏等。与此同时,番禺区作为广州市“南拓”的重点地区和未来广州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如广州市大学城、广州市火车新客运站、广州亚运城、广州装备产业基地以及多条快速、高速公路等)在我区落户建设,带来征用农用地以及安排经济发展预留用地等一系列的问题。当前,如何突破现有体制和政策瓶颈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区为目标,通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的方式促使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和规模经营已经成为番禺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是新形势下提升番禺的土地使用效率,提高第一产业的生产效率,实现番禺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确保农产品安全,促进我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法:

    建议区政府开展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研究,分析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性及可采取的模式,提出推进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思路与相关政策建议,作为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新形势下发展“三农”工作的决策参考,为各镇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思路,推进番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问题答复:

邓茹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44号《关于开展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研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番发〔2004〕7号)、《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番发〔2006〕16号)和《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番发〔2009〕1号)等文件,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2009年,我区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对土地流转集聚到连片面积超100亩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的农户,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补助,补贴期限暂定三年。土地流转补助由区、镇(街)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据统计,2009年我区土地流转总面积19.38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总面积33.45万亩的57.9%。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63668亩,区、镇街两级财政共补贴636.68万元。

二、区政府将积极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研究。目前,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已联同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着手开展关于“番禺区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研究”的软课题研究。该研究将通过分析番禺区农村土地利用、经营的现状及变动趋势,参考国内外一些地方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先进经验,探讨番禺区农村土地集中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的可行模式,并分析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职能的方式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等,为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镇、街提供决策参考。

三、把开展土地集约利用及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落实到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的选址及规划报建工作中。我区已在2009年6月开展《番禺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集聚选址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阶段成果。该规划按照集聚选址的原则,安排了全区现阶段的留用地,并明确了15亩以下的留用地要求集聚选址或通过货币补偿解决;15亩以上的留用地如果村有符合“两规”的用地可在本村选址的原则。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区有关留用地选址的政策和要求,完善《番禺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集聚选址规划》,并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对农村旧村庄和旧厂房进行改造,积极做好“腾笼换鸟”项目用地工作,推行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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