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力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66号《关于在番禺区辖区内提倡使用可重复餐具,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相关垃圾产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初步调查我区使用一次性餐具的餐饮单位主要是少部分小餐饮的餐饮服务,打包送餐服务。一次性餐具包括木筷子、可降解饭盒、塑料汤匙,近期开始出现不可降解的塑料盒。 二、餐余垃圾用于家畜饲养与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关系不是很大。原因一是餐饮单位现场提供餐饮服务使用一次性餐具很少,也只是限于木筷子。一次性餐具由于多用于打包或者送餐,主要垃圾都在产生于餐饮单位之外。二是国家基于传染病防治的需要,禁止城市周边规模饲养家畜,因此城市的餐余垃圾难以用于饲养家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及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的要求,使用可重复餐具减少相关垃圾产生是可行的。但鉴于目前还没有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的法律,相关部门只能采取建议的形式引导餐饮单位尽量少用一次性餐具。但是在快餐业,这种建议的效果是不明显的。 四、从减少垃圾量的角度,处理好餐余垃圾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亚运会期间,使用一次性餐具会增加。我们认为可以采取综合的措施。 一是建议亚组委明确涉亚供餐单位不得采用一次性餐具。 二是加强对一次性餐具生产的监管,不得生产不可降解的餐具。 三是对于现在使用的塑料盒,建议餐饮单位不使用,也鼓励家庭重复使用。 四是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鼓励用餐者把一次性餐具与餐余垃圾分类,建议在涉亚场馆及餐饮单位,要提供相关的宣传及设施。 五是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协助监督餐饮单位对餐余垃圾及一次性餐具垃圾进行分类。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