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近年来,在我区繁忙的交通路口,尤其是市莲路、清河路立交桥附近及桥兴大道、东环路交叉路口等,常见到这样的现象:车潮涌动的马路中央,一些穿着简陋的小孩,或怀抱小孩的妇女、年逾花甲的老人,三五成群地拿着碗在车流中穿梭,趁着红灯的时候,向停下的车辆敲窗乞讨;也有拿着鸡毛掸子,借着帮别人扫车窗的理由来乞讨的人。 据观察发现,近期在路口乞讨人员中年幼的儿童越来越多:一些几岁、十几岁的小孩,手握乞讨用的饭碗在飞快的车流中穿梭,趁红灯亮时,迅速地围拢到过路车辆旁,把小碗举到车窗前,拍打车窗向司机乞讨,有的孩子甚至直接跪在了马路上,对着车内连连磕头。这些小孩往往十分“专业”,他们会在很短时间内锁定目标,熟练选择乞讨手段,说、求、缠、跪,极尽所能。而被这些童丐看上的,十之八九是色泽光鲜的名车、新车,利用大众的同情心进行乞讨,而每回能够乞得的收入多少不一,讨饭碗里以十块、五块面值的人民币为主。 我们在疑惑这些小孩没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更是为他们人身安全担忧,比如,2007年,上海9岁女童真真趴在地面上乞讨,被来往车辆当场碾头压死。在险象环生的马路上,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大胆地敲起别人的车窗?背后是否有某些组织在操控这些乞讨人员?据观察,目前番禺几乎每个路口都有乞讨人员“把持”,而且大多为衣着外观类似的乞讨人员(看上去多为脸颊红扑扑的农村儿童),疑为被某一地人员(或组织)控制。 类似路口乞讨行为不仅对孩童的身心成长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严重威胁儿童的生命安全,也严重破坏了我区的区容区貌,在亚运之年、创文明城市之年,必须加强管理,制止路口乞讨行为,如果是有组织的乞讨,更必须严厉打击。 办法: 1、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应经常巡查、抽查十字路口,对进行沿街乞讨的人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严厉查处并驱散利用孩童谋利的集团组织。 2、民政部门应与区救助站加强联系,把沿街乞讨的流浪失学儿童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送小孩返家,使他们继续上学,接受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