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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普及我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残疾人基本人权,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实现平等参与的重要途径;对学龄残疾儿童来说,特殊教育更是一种抢救性教育,直接影响到他们一生的发展。多年来,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教育部门、残联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扶持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除设有专门开展特殊教育的区培智学校外,不少适龄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实行了随班就读。但是,根据2009年我区0—15岁残障儿童康复教育情况调查,我区持残疾人证的6—15岁学龄残疾儿童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65.4%,有31%的学龄残疾儿童从未上过学,有3.6%的学龄残疾儿童辍学。这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的迫切需求仍有较大的距离。究其原因,有些是家长对残疾儿童入学认识不足;有的是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不适应在普通学校与健全学生正常上课;或者是因为特殊学校学位紧张而未能入学等等。

我区是教育强区,在做好正常教育工作的同时,更需要关注特殊教育,使残疾儿童受到教育的公平待遇。科学的实践证明,残疾儿童是可教育可训练的,且10岁以下为最佳教育期。因此,做好学龄期残疾儿童的特殊义务教育,加强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是十分必要、十分迫切的。

法:

1、加强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特殊教育,关爱残疾儿童,为残疾儿童的成长创造环境。

2、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特教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部门整合资源,统一部署,采用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方式保障每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落实经费,通过逐年递增的资金投入,使残疾儿童都受到教育。同时,构建一个以增加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资助学为辅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4、加快特殊学校和其他特殊教育机构的建设,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和健全儿童一样快乐成长。
问题答复:

张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67号《关于普及我区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立了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度,并建有1所专门招收残障儿童少年入读的特殊教育学校——番禺区培智学校,主要招收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入学,基本保证了区内适龄残障孩子的入学需求和受教育权。为加快我区特殊教育发展进程,建立有利于残障儿童少年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我区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重视特殊教育

我们深入学习《关于印发广州市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07]50号)、《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07]51号)的精神,逐步落实文件中的相关工作,拟制订出台《番禺区随班就读工作规划》,力求推进全区残障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发挥特殊学校在残障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的专业引领作用

番禺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特殊教育工作,于1996年投资4700多万元,建成1所特殊教育学校——番禺培智学校,并逐年加大对该校的资金投入。该校专门接收中、重度弱智儿童、聋哑少年儿童,为其进行教育、康复训练,在我区特殊教育工作中,起到专业引领的作用。培智学校积极配合我区的特殊教育工作,定期举行特殊儿童教育公开观摩示范活动,对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指导的作用。

三、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目前,全区共有随班就读中小学生609人,其中中学生227人,小学生239人;残障情况为智力残疾434人,视力残疾4人、听力残疾7人,肢体残疾18人,综合残疾3人。这些学生基本属于轻度残障,全部安置在我区各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近年,我区进一步规范了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学生相关资料全部建档备案,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批归档,并对学生的随班就读基本资料实行保密,以便其能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中。而我区有关学校对这些学生不放弃、不歧视,给予关注、关心和了解,尊重他们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学校和家长之间沟通联系也逐步增多,家长普遍反映学生喜欢学校,关系融洽,比较满意随班就读这种形式。

虽然我区的残障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针对今后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还将继续加强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普及残障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工作的开展。

一、针对未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想方设法开展康复培训

2010年区教育局与区残联密切配合,重点解决我区未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的学籍及培训等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我区有100多名中重度参加儿童少年未能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为了解决他们的学习问题,并更好的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区教育局、区残联与培智学校协商,成立“番禺区培智学校校外培训班”,将这部分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按照残疾程度、残障类型编班,并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培训和相关康复知识的学习,更好地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现在对这部分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分类编班。

二、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落实扶残助学各项工作

区教育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密切配合,落实残障儿童少年扶残助学、特殊儿童教育课题研究等专项资金,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入学工作,并做好备案、登记管理等,建立相应的学籍档案,保证残疾人、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面向残障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工作作为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提高了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改善了残疾人的生存状态。特殊教育概念的不断拓展,有助于人们转变观念,促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处境不利儿童少年或有特殊困难的儿童少年,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客观上为残疾人的发展和幸福奠定坚实而深厚的基础。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力争建立具有番禺特色的特殊教育研究服务体系,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适应其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方法,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明天而努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残障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一Ο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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