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干贤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74号《关于希望统筹好城市建设工程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到城市建设工程中存在的施工扰民问题是确实存在的。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市政基础建设的工程项目亦随之增加。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所掣肘,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从而造成扰民情况发生。为避免工程项目施工扰民的情况发生,区基础建设部门已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二、对于您提到的第一点建议,我区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对全区建设项目的总体部署,坚持按照“量财办事”的原则,统筹全区建设规划。今后我区将更加注重此方面的工作考虑,力求合理、有序地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您在第二点建议中提出的建立统一工程项目管理的区级统筹是一个很好的探索方向,落实工程监察与奖罚也是很好的尝试。我区会尽快开展对建立区级统一工程项目管理可行性的研究,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促进工程管理的科学统筹。 四、对于您提到的第三点建议,我区在实施城市建设工程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公示程序。我区今后将会继续加强施工现场“五牌一图”(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的管理工作,力求公示效果最大化。 五、您在第四点建议中提出“实施区领导巡检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有利于及时了解工程情况,控制工程进度,我区在过往工作亦较为注重。今后我区将联同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巡查工作,力求全面及时地指导我区城市建设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