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10年 > 2010年提案
标 题:关于借亚运契机,在番禺中心城区及亚运交通干道上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  由:

2010年11月12日世界瞩目的亚运会将在广州举办。作为亚运村和重多的比赛及训练场馆所在地,番禺将成为全球瞩目的地方。然而番禺现有的城市交通中,自用的摩托车、营运载客摩托车、各式各样的助力单车等充斥满大街小巷,使得原本已经很大压力的交通状况更加不堪负荷。这种现象必然给番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形象大打折扣。

营运摩托车载客增加城市交通压力,抑制了城市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快速良性循环发展。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市桥中心城区载客的通告”番府[2003]53号已经明确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在市桥中心城区禁止使用摩托车营运载客。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首先是难以将自用车主搭乘亲朋好友与营运摩托车载客轻易区分开来。现实中执法人员无法轻易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使用性质,就难以取缔摩托车营运搭客。因此,政府虽有明令禁止但摩托车营运载客仍然屡禁不止。既没有实现政府颁布有关文件的初衷,更损害了番禺政府文件的公信力。

摩托车在都市中的弊病已经众所周知,随着番禺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完善,摩托车在中心城区行驶已经弊大于利。广州公安局2002年12月10日颁布实施了《关于限制两区两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穗公交[2002]596号)对番禺区停止发放摩托车牌照,该规定从长远来讲对于番禺中心城区的交通发展虽然是有利的,但它对整个番禺的广大农村地区村镇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番禺停止发放摩托车牌照的通知的颁布和执行,番禺区内的摩托车二手市的价格随之攀升。物以稀为贵,在市场调节的作用下,有牌照的二手摩托车身价抬高。这样一来使广大村镇不太富裕的群众购买摩托车的愿望更难以实现。摩托车仍然被中心城区经济条件稍好一些的人拥有。因而,中心城区内的摩托车数量并没有减少;并没有解决摩托车在中心城区内太多而影响交通安全通畅,造成空气、噪音污染等问题;并没有达到促进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事业进一步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的目的。并且营运摩托车载客一直以来与出租车抢生意,导致番禺的出租车发展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

因此,为了缓解番禺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以通畅番禺迎接亚运会的举办,建议在番禺中心城区和亚运交通主干道限制摩托车的通行,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将摩托车引导和分流到村镇交通运输当中去。

问题答复:

周志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4号《关于借亚运契机,在番禺中心城区及亚运交通干道上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广州市城市建设“南拓”战略部署和番禺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番禺区城市化建设进程,把番禺区建设成新广州市城市中心的“十一五”工作部署,我局一直扎实推进市政府禁摩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从2004年开始,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管理办公室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在区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将打击非法营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作为常态性工作来开展。日常工作中,以市桥中心城区和有“创文”任务的街道为重点,辐射全区各主干道。通过持续不断的整治,有效减少了摩托车在对市桥城区交通的影响,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利用摩托车进行“双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减少了交通事故,市桥城区交通、治安秩序逐步好转。

今年以来,围绕“迎亚运、保畅通”工作重点,为贯彻落实番禺区综治办《番禺区关于开展亚运年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番综治〔2010〕43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7月10日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综合整治行动。其中重要一项就是配合区交通局查处非法营运的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小汽车、微型面包车、客货两用车。

此外,我局制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整治继续加强治理非法摩托车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非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要求全局各部门加大力度打击“涉摩”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改善我区治安状况和交通秩序,推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接第16 届亚运会。

二、在番禺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摩托车行驶。

从2007年2月开始,经市政府同意,市桥街繁华商业街以及南岗红绿灯至罗家跨线桥底段清河路每天9:00时至22:00时,节假日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通行。各镇街分别选一条路,实施禁止摩托车行驶。这些路段禁摩后,效果容易出现反复,主要原因是执法力量不足、难以全程管控。

下阶段,我局将加大管控力度,同时创新教育宣传模式,通过提高全民整体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使禁摩工作取得实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亚运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周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借亚运契机,在番禺中心城区及亚运交通干道上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建议”。由于我区现阶段公交线路覆盖面还不够完善,摩托车作为代步或运输工具尚有一定空间(我区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尚有19万辆),仓促扩大“禁摩区域”,可能对社会生活及社会秩序造成影响,在农村地区尤为严重。

关于发放城区《特别通行证》在中心城区及亚运主干道行驶并每季收取一定费用问题。操作上难以实施。首先《特别通行证》的使用一般适用于相对封闭容易管理的区域(如广州大学城),市桥中心城区及亚运主干道等开放区域则难以有效实施。其次,《特别通行证》发放范围难以控制,近20万辆摩托车,若要发证需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才能实施;前几年广州大学城为照顾几个自然村几经努力才特批发放了在广州大学城行走的《特别通行证》,再大范围发放《特别通行证》可行性不大。我局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全部是严格按照物价局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增减收费项目或标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Ο一Ο年八月九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