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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在道路扩建和新城建设过程中做好通信线路保护的建议
问题内容:

目前,番禺的各项交通基础建设不断加快,各个工业基地、商贸新城不断建设发展,大量的拆迁、改造、工程施工,对原有的通信线路造成了危害,个别的粗暴施工更是对通信线路造成了直接损害,使政企商民的正常通信被中断,使政企生产、商业运行、群众生活的电话和上网都受到影响。为此,建议如下:

1、希望在建设规划前期,能及时通知电信部门,配合做好通信线路的规划配套工程,不要到建设期间才通知电信部门紧急处理线路迁移。

2、在建设施工合同里和施工过程中,能明确施工方对通信线路的保护职责和受到损害时的赔偿责任、配合抢修通信线路和设施的协助责任。

3、在街道办、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职责里,加入明确保护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的条款,杜绝个别村委会治安队阻碍通信抢修工作的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

 

问题答复:

周为国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在道路扩建和新城建设过程中做好通信线路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番禺区作为广州市南拓的重点发展区域,目前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因此大量基础设施处于建设阶段。为避免因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道路和市政管道建设,对通信线路造成危害,从而影响城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通信,您提的建议非常合理。

我区在建设工程管理各环节中,一直注重对于通信管线的管理和保护,并于2004年4月8日印发了《广州市番禺区通信管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通信管道建设实行“同沟同井,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区通信、网络的畅通。同时要求各镇(街、区)、政府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好通信管道的管理工作。

在建设项目规划报批阶段,我区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管线综合规划,对建设范围内包括电信管线在内的现状管线进行物探,明确需保留使用和需迁改的管线。管线综合规划需征询业主单位意见并征得其同意,对于现状保留的管线需制定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管线综合规划获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阶段工程报建。另外,为减少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产生破坏,部分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关规定保护现有管线。如区基建办制定了《地下管线及附近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施工前、施工过程中以及地下管线受损等紧急情况做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区交通投资公司在道路施工进度计划阶段就考虑好管线设备迁改的需求,并努力获得各管线业主单位的支持,将管线设备的迁改工作按时而有序地推进。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通信管道的安全使用,我区将进一步严格落实规划管理中对于现有通信管线保护的程序和要求,要求各实施单位在规划报建阶段征询电信部门的意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明确对于通信线路的保护职责,并加强宣传,强化镇、村对于电信线路和通信设施的保护意识。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对道路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审查会,增加区电信局作为参会职能部门,并听取区电信局提出的意见。对准予开挖的道路,要求施工单位提前摸查该道路各种地下管线的情况,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切实做好施工开挖保护措施,杜绝不负责的野蛮施工行为。

非常感谢您对于我区通信线路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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