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禺锋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8号《关于将亚运城项目运营公司设在石楼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富力、碧桂园、雅居乐组成的“民企”联合体以255亿元拍得亚运城项目问题。该土地出让金合同是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具缴款通知单,直接缴入广州市非税系统。据了解,该款项共分三期收取,已交第一期,剩余二、三期还未缴交。 二、关于中心镇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返还问题,建议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解决。 三、关于亚运城项目运营公司的注册地问题。该问题涉及市、区多个职能部门,广州市政府和番禺区政府十分重视亚运城建设, 希望对区域的配套服务管理、发展公共服务和各项民生事业进一步 提升。据了解,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已于今年省、市调研组到我区开展调研活动时提请关注,希望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我分局继续与其它部门一起积极争取。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