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全区教育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实行均衡教育以来,农村地区的学校在软硬件上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也在不断地提高。但农村学校配备专业教师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大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并没有配齐足够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信息技术等专职教师,对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造成极大的阻碍;二是我们区很多镇和学校都出现了教师超编现象,多的镇达到二十多名,根本腾不出空缺岗位引进专业教师,这种超编现象既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也阻碍了师资队伍的发展,更不利于引进优质专业的教育人才。针对上述现象,我们提议区政府考虑调整增加农村中小学校编制,农村中学教师编制达1:13.5,农村小学达1:19,使农村和城区学校的教师编制相一致。 |
问题答复: | 冯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3号《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编办《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机办〔2008〕73号)及市编办《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等问题的意见》(穗编办〔2008〕113号)均对中小学教职员定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我区已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落实。针对我区教师编制方面存在的困难,区委在《关于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番纪〔2009〕2号)第五方面的事项中已提出解决的方向,具体做法为:“区编制部门在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地区适当倾斜,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基本编制标准,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增加农村教师编制,以解决我区农村教师编制偏紧的问题”。2009年起,我区通过吸收代课教师334名(这批“代转公”的教师,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学校)、聘请临聘教师238名,逐步解决我区农村教师编制偏紧的问题。今后,我区将根据农村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基本编制标准,适当上浮一定比例,以逐步解决我区农村教师编制偏紧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