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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优化城区内道路交汇处红绿灯设置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在清河西路56(区图书馆前)丁字路口,看到这样一幕:“嘎”的一声,一辆左转(直行)的小轿车在斑马线前猛刹车,而此时正好有一位行人通过斑马线,根据观察,这时的行人和小轿车都是按红绿灯的指示通行,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除上述路口外,光明路、清河路等多条主要干道的交通红绿灯同样出现上述行人与车辆争道的问题。如西丽南路与解放中路红绿灯交汇处路口,当交通灯指示车辆可以从解放中路左转进入西丽南路时,西丽南路的人行道指示灯同时亮起绿灯通行,出现横过马路的行人与左转弯进入西丽南路的车辆同时放行的现象,容易发生人车交通事故的危险。特别是年龄偏大和携带物品横过马路的行人,当车辆左转行驶到斑马线与行人同道时,行人迫使站在道路中间无所适从,险象横生。

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人和车辆通行灯号指示方面多加调研,考虑城区道路在行人横过斑马线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保障行人的人身安全。
问题答复:

韩泳诗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3号《关于优化城区内道路交汇处红绿灯设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市桥城区交通灯设置因建造时间,安装设备系统均不一致,各路口交通流量也不尽相同,所以造成城区道路出现交通信号灯设备不统一的情况,要完全兼容统一有很大难度,只能通过逐步改造来完善。对市桥城区的交通信号灯,特别是光明路、清河路等多条主要干道的交通红绿灯同样出现上述行人与车辆争道的问题。我局将抓住2010年亚运会城市建设的契机,逐步对交通信号灯设置不规范、安装不符合国标标准的进行改造和完善;同时,将根据人、车流量调整信号读秒时间,合理安排人、车通过时间。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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