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4号《关于加强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处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已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是我局开展市容环卫综合执法的重要依据。乱丢垃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象一般为自然人,由于我局不具备人身强制权,对自然人的处罚在现实当中普遍存在处罚难、执行难等问题,例如乱丢垃圾的当事人在违法现场不愿接受处罚,我局又无法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除责令改正外便没有其他法定强制措施,直接影响了对此类案件的执法成效。尽管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有限,我局围绕“创文明”、“迎亚运”等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积极查处不文明行为。 全面清理整治“六乱”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城区良好的市容环境,是我局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核心工作,也是我局落实“创文”任务指标的主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局对包括乱丢垃圾在内的各种“六乱”违章行为的整治都非常重视,特别是接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处罚的建议》后,我局紧密结合“创文”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执法实际对“六乱”管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了对辖区域内“六乱”违章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在普遍落实日常高频率的机动巡查和执法管理的基础上,特别结合市、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春风”专项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创文”迎检专项整治、迎亚运饮食服务业专项整治、占道指示牌宣传栏专项整治、“乱吐乱丢”专项整治和“红棉剑锋10”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巡查执法和管理整治中,城管队员坚持立足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充当好制止纠正违章的管理执法者、宣传法律法规的现场讲解员和查扣物品用具的清理搬运工等等角色,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以教育说服为主,注重教育与处罚、引导与取缔相结合,努力做好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足每一个管理执法的程序和步骤,特别是在遇到一些当事人阻挠、妨碍执法或者在遭到少数围观群众无理指责漫骂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对“六乱”违章当事人讲明道理,做足工作,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努力争取他们的谅解和支持,做到该扣的扣、该罚的罚,较好地确保了管理执法取得实效。据统计,在最近3个月的“六乱”管理执法工作中,全局先后查处“六乱”违章案件宗,其中处罚606宗,处罚金额276640元。其中乱摆卖249宗、占道经营30宗、市政设施摆摊设点111宗,乱张贴乱拉挂83宗、乱丢吐66宗、乱堆放15宗、其他案件52宗;限改制止各类违章案件1031宗;教育处理各类违章案件51526宗;依法扣押“六乱”违章物品344宗;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85宗,办结2346宗,办结率达到98.4%。 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是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一大顽疾,同时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为有效根治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厉打击此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切实确保区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得到落实,我局结合“创文”等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自身职能,加强调查取证,加大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巡查打击、惩罚查处力度。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