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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尽快解决原国有企业转制职工宿舍遗留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沙湾镇属地范围内原番禺电力电容器厂和番禺建材厂与厂区宿舍是同一个变压器输电,由企业对口向供电所按工业用电价标准交纳电费,两个企业分别于2001年和2000年实行转制,当时企业实行转制时没有将企业用电与职工宿舍生活用电分开,导致企业转制后宿舍区生活用电价比居民用电价高,电容器厂宿舍区生活用电每度0.65元,比居民用电价每度多收0.04元,复合肥厂二区宿舍生活用电每度1.00元,比居民用电价每度多收0.39元,另外每月每户还需交路灯费3.5元,转制后新企业与宿舍区住户经常发生矛盾,宿舍住户为了维护自己权益,不断到镇、区有关部门上访寻求解决,此事作为国有企业转制的遗留问题,造成渡头社区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为了实现地区稳定、共建和谐番禺,请区有关部门解决原国企职工宿舍遗留问题。

 

问题答复:

曾四妹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6号《关于尽快解决原国有企业转制职工宿舍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类似原国有企业番禺电力电容器厂(华联机电实业公司)、番禺建材厂(岭南复合肥厂)职工宿舍遗留问题的企业尚有不少。据初步调查统计,我们现管辖原国有企业职工宿舍区有11个(含番禺电力电容器厂、番禺建材厂),占地面积约1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总住户1929户(其中危房192户),分布在各镇、街乃至南沙区。基于历史原因,以往,原国有企业承担着职工宿舍的管理、卫生、供电、供水、修缮等大量社会职能,由于缺乏管理和资金改造,职工宿舍存在很多问题:如危房、电线残旧和安全隐患、水电线路改造等等。关于职工宿舍区水、电收费问题,由于至今大部分职工宿舍仍由原国有企业转制新组建的有限公司供应水电,目前,住户的用电价格只能按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或按民用电价加分摊费用的标准收取。如原番禺电力电容器厂经政府批准,原企业的产权已转让给由职工出资成立的华联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过去企业长期承担职工宿舍工业用电与民用电的差价、供电线路损耗等费用,向住户收取每一度电0.65(民用每度电0.61元、公共照明和日常设施维护分摊费用0.04)的电费,比民用电价每度高出0.04元;原番禺建材厂同样也是原企业产权已转让给由职工出资成立的岭南复合肥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虽然是通过转制而组建民营企业,运作了一段时间,但最终也要接受市场的变化的现实,并且在20028月向社会公开转让了有限公司的产权。根据《转让合同》的有关条款, 岭南复合肥有限公司在签字之日起,可以在原址继续生产经营6,到期之日必须无条件提交《合同》资产清单中的全部资产。因此,这6年依然由岭南复合肥有限公司负担职工宿舍工业用电与民用电的差价、供电线路损耗、公共照明的耗费等费用。至20089月,由广州伟明业机电物资有限公司正式接收了岭南复合肥有限公司所有的资产(含供电变压器),也就是新的企业主从此不再负担职工宿舍的所有费用,向住户收取每一度电1.06(含工业用电与民用电价差、供电线路损耗等)的电费,比民用电价高出0.45元。应该承认,过去原国有企业长期承担住户使用的工业用电与民用电价差的费用,住户一直是没有意见的。由于企业转制原因改由新的有限公司承担,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新公司的经济负担。

前段时间,区维稳办召集了国资、供电等部门,专题研究解决原电力电容器厂和建材厂职工宿舍用电遗留问题,我局根据番维稳〔201026号会议纪要精神,一是布置属下的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委托沙湾供电所职工宿舍供电设施按有关要求改造进行设计并出具概算,初步计划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在两宿舍区之间, 改造费用约 135万元,已办理了报装手续,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二是向区政府递交了《关于解决原番禺电力电容器厂和番禺建材厂职工宿舍供电设施改造资金的请示》,落实供电设施改造的资金来源。该项目完工后,供电设施将移交属地管理,今后,由供电部门直接对口住户收取电费,彻底解决困扰原番禺电力电容厂和番禺建材厂职工宿舍用电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原国有企业转制职工宿舍遗留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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