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增设社区娱乐场地设施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对健康娱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有的社区尽管娱乐场地设施未跟上,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物质增长的文化需求,但有的热心人士无私奉献,自己义务当老师,自己拿出简易的音响设施,每晚为来学跳舞的人士义务指导。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据我所知,有的社区场地娱乐设施严重不足,已无法满足社区人民需求。如大岗镇金灵社区(含锦江第一、二期住宅)。现有约3200户,8680人。每晚有几十人利用马路灯光和巷的空地学跳舞。同时,社区没有健身路径,热心人士发动住户捐款,不足由发动者全额无偿出资,让不同层次的人群利用不同的方式健身,通过不同方式的健身,既活跃身心,增强体质,又能为创文作出示范,改变一些人有不良嗜好,促进家庭和睦。但由于娱乐场地设施基本空白,无法满足人民要求,因此,我建议: 1、根据每个社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增设娱乐场地设施。如大岗镇金灵社区利用小公园环境急需增设一些配套健康设施,并加强和完善公园配套设施的管理。 2、安排一点经费。对每个社区的热心人士由社区居委备案,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报酬,以表示政府对他的支持,使他更热心带领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活动。 3、经费的来源:由区、镇根据实际需要,财政按比例下拨属地居委会,解决社区开展活动的经费,让人民真正感受到改革开放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的实惠。人民会感谢党和政府。 |
问题答复: | 黄巨流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2号《关于增设社区娱乐场地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自2006年起至2009年底,我区对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共投入2.13亿元。其中,对71个城市社区和2个农村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生活小区配套设施等654个硬件项目投入10253.09万元;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投入1193.31万元;“星光老年之家”投入4379.7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投入4007万元;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投入1500万元。据统计,我区目前已建成农家书屋(社区书屋)334间、社区级以上文化广场157个、“星光老年之家”60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间。社区居民公建配套场所共约105. 二、大岗镇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我区向来重视大岗镇的硬件设施建设,2006—2009年间,区财政共划拨532.95万元资助其进行辖内各社区的硬件设施建设,资助金额位列全区各街(镇)第二,仅次于市桥街。除此之外,又划拨了340.5万元对大岗镇镇南片社区、江滘社区、灵山社区、豪岗社区、二湾社区等共约2000平方米的“星光老年之家”活动场室进行建设。其中,镇南片社区、江滘社区、灵山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湾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已完成装修,准备投入使用;豪岗社区的“星光老年之家”正加紧装修。 代表所提及的金灵小区为灵山社区辖下的一个住宅区,灵山社区位于大岗镇中心城区,辖内范围约1.2平方公里,有住宅小区12个(有小区管理的5个)。在2009年末人口统计中,辖区共有人口1万多人,2200多户,其中常住人数4215人,户数1627户;灵山村有四个生产队(9—12队)约200户(约1000人)。该社区现有室内活动场室为“星光老年之家”(面积约 三、社区文体活动及经费安排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建设也随之加快。如今,社区的内涵已经扩大到人群聚居的小市镇或大村落。我区提出了文化强区、文化兴区的基本方略,大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目前,全区19个镇、街都建有文体服务中心(文化站),这些文体服务中心都有固定的文化设施,如图书室、展览室、文化广场以及娱乐室等等。大部分文体服务中心都配备文化艺术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各种群众文艺活动。我区还根据广州市《“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从2007 年开始,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 万元,各镇街和全区86个社区(按去年末数)、247 条村积极行动。至2009年8月,我区已全面完成村(社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绿色网园的建设任务,形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同时,还根据各村(社区)现有条件和需求增设农家影视、农家舞台、农家展厅和农家娱乐等内容,使其不仅仅是一个借书看书的场所,更成为一个农村群众(社区居民)有书看、有报读、有戏看、有网上、有处乐的综合性活动场所,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精神粮食和产品。2009年下半年,我区投入300万元用于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设备维护、更新等方面,并为部分书屋增加了一批图书和设备。目前,全区村、社区级以上文化广场157个,总面积 我们还充分发挥区文化馆的专业优势,以2009年7月建成的市桥街水晶宫文化公园为主要活动阵地,探索街头文化公园经营新模式。每周四、五、六、日在水晶宫文化公园开展广场舞蹈,每周一、三举行粤剧曲艺联展,每周二、四、六免费放映电影,每周活动的内容在《番禺日报》文化版开设“文艺信息”专栏进行预告。水晶宫文化公园自建成以来至今,已举办曲艺专场27场次,吸引观众10000多人次参加;开展广场舞蹈97场次,吸引了12000多人次参加;免费放映电影138场,吸引观众达35000多人次,大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该文化公园长期的、有规律的、普遍的群众文化活动得到周边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和肯定,我们计划将这种活动模式在全区各镇村全面推广,今年上半年购置了13套灯光音响等设备,配给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用于开展街头广场文化活动。 我区还计划在全区各镇街设立文化馆活动基地,不定期地派出业务人员到基地辅导。利用“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这个阵地将书、画、摄影作品送到农村进行展览;组织部分区内优秀节目依托农家(社区)舞台到农村(社区)演出;让广大居民共享文化成果。组织各镇街社区私伙局到水晶宫文化公园定期演出,达到相互交流学习提高的目的。在区文化馆内举办面向各镇街社区辅导员的曲艺、音乐、舞蹈、书、画、摄影培训班,提高他们的艺术水平。 代表提出“由区、镇财政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社区开展活动经费,支持社区群众开展活动”的建议相当好,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府〔2006〕23号)精神,按每个社区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经费。而按照我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开始,镇(街)财政每年除安排居委会专职人员经费和居委会办公经费外,还增加安排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不少于6000元的社区组织居民活动经费,以满足社区活动的需要。 而对代表提出“对每个社区的热心人士由社区居委会备案,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报酬”的建议,我们认为,对热心人士的热心行为应着重从精神层面给予嘉奖,如:由社区居委会或群众向热心人士赠予锦旗,或者对其热心行为给予广泛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力,成为其他社区居民争相学习的楷模和榜样,推动我区社区活动更有效的开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