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助问题的意见 |
问题内容: | 内容: 当前,我区对残疾人生活补助分为两类:一类评为1-2级残疾每月120补助,另一类评为3-4级属低保困难对象的每月60元补助。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应给予多些关爱!在残疾人群中评为3-4级的占多数,他们有些通过身残志不残在经济社会条件下经过努力的确过上好日子。但是,还有很多临介于低保困难线的残疾人却得不到同等的补助,过的是紧日子、苦日子。例如:我镇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战退伍还乡的全部都每月补助280元,他们人群中,有些确实上过前线,出生入死,有些却留守后方。他们回乡后,有手有脚,有的在企业单位工作,有的已腰缠万贯,但全部没有分类,一律同等补助。相反,有一名小儿麻痹症而双腿残废,靠爬才能前行的残疾人,因为只评为3-4级但又不是低保家庭,因此享受不到补助,群众意见很大。 根据上述情况,希望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每一个残疾家庭再进行具体细致的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并继续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的投入为盼!。 |
问题答复: | 黄光阳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6号《关于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助问题的意见》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经济、物质、文化等各方面对他们进行扶持和帮助。近年来,随着2008年中央7号文、2009年省委9号文以及2010年国办19号文等一系列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文件的出台,残疾人的生活、康复、就业、培训、教育等各方面需求都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我区在落实残疾人生活专项补助金专项工作中,一直是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文件认真贯彻执行的,根据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经济情况,目前我区对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金发放的范围和标准是:1.低保家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本人无经济收入的一级残疾人补助金额为200元每人每月;2.低保家庭的三、四级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一、二级残疾人补助金额为100元每人每月;3.低收入家庭的三、四级残疾人补助金额为50元每人每月。从政策文件的层面上,目前全广州市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残疾人,仅限于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低收入家庭一、二级残疾人,我区则从今年开始,对全区一到四级的困难残疾人提高补助,年增加残疾人专项补助金180多万元,惠及我区3327名残疾人。 近年来,区残联还想方设法扩大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范围:今年春节前夕,区残联对所有持二代证的残疾人均开展慰问活动,每人发放100元的慰问金,而不是仅限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所有持证残疾人都享受到了补助;从今年开始,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的申请对象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参照现行农村户籍精神病患者每人每月50元免费服药救助的标准,我区将城镇户籍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救助范围,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免费进行住院治疗等。另外,区残联还实行普惠和特惠相结合的原则,首先解决1-2级重度残疾人和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残疾人的生活和康复问题,对于3-4级轻度残疾人则通过创业扶持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政策来解决,目前我区已有2239名残疾人成功就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残联将以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为总体思路,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创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和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服务,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水平,缩小残疾人与正常人的生活水平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