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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请区政府统筹督促各重点建设项目兑现征地留用地承诺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

留用地,对被征地村集体而言是政策保障,更是经济保障。留用地的开发建设,对村集体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持并改善失地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极其重要。钟村街、石壁街辖区内南拓项目众多,目前已进驻征地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多达10个,涉及留用地面积共约100公顷,但迄今为止石壁街仍未有一宗留用地办妥用地手续。对于留用地迟迟未能开发,被征地村集体及其村民群众意见较大,已多次向街道反映,要求留用地早日兑现。

根据项目公司的留用地三年办证承诺,三年内留用地手续未完善需支付留用地租金。目前东新高速及武广铁路三年办证期已过,广珠城际项目亦将于今年五月到期,但至今仍未有一个项目公司向被征地村支付留用地租金。而当初项目征地是以区政府为主体负责实施的,为此,政府诚信受到质疑。

我等代表认为,三年办证期后履行留用地租金支付承诺,对捍卫政府诚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同时保障后续征地顺利推进尤为重要。为此,我等代表提出:建议由区政府协调相关项目公司,并负责落实留用地租金的兑现,期间保留村集体对留用地的开发权,以维护村集体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我等代表建议:由区政府制定政策,实施留用地保障机制,让农村对政府重拾信心,并更好地支持征地工作的推进。如实行规划保障,编制“两规”时优先划出留用地集聚区域并预留建设规模;实行经济保障,区别于国土部门收取的留用地办证保证金,在征地时项目公司还应预付足够留用地货币化的保证金,用于留用地无法落地时支付给失地农民,以此保障失地农民长久生活。

另一方面,我等代表认为,只有留用地早日开发,才能让被征地村集体和群众早日体会留用地政策的实质性利好,同时更易于后续征地。针对留用地开发时序问题,我等代表提出:建议政府开通绿色办证通道加快留用地开发时序。对于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的留用地,希望能参照部分市、区重点项目,一视同仁,直接采用内部技术审查,通过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单体设计备案形式,允许边建设边审批,以加快留用地开发速度。

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促进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我等代表特提出上述建议。

请审议决定。

问题答复: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第113号《关于请区政府统筹督促各重点建设项目兑现征地留用地承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用地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妥善解决留用地问题有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日后的生产和生活,也有利于维持农村及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各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在钟村街、石壁街进行征地(留用地指标共约2007亩),但由于政策滞后及审批环节时间长等一系列原因使得经济发展留用地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为此,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把解决留用地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抓,另一方面加大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兑现留用地租金,维护被征地村的集体利益。

目前,石壁涉及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的经济发展留用地项目共44个。截至20104月,已有15个留用地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留用地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个留用地项目已由市规划局复文原则同意,要求尽快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由于与规划矛盾或无法提供有关资料,复文不同意的留用地5宗;其余19个留用地项目规划局未收到相关的申请资料。

为了加快和妥善解决留用地问题,省市先后制定了相关保障留用地措施的落实,市政府更是提出“动用一切可用资源,积极争取省的支持,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解决留用地遗留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穗国房字[2008]1023号)规定,在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符合“两规”的前提下只要组织用地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批准即可,这就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另外,利用新一轮“土规”修编的契机,优先安排留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我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正在进行,番禺区国土分局已请示区政府确保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涉及的留用地用地规模,凡已核定留用地指标并已确定选址的,优先给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已与各镇(街)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积极协助和指导镇(街)处理规划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留用地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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