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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广州市铬德公司的污泥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广州市铬德公司位于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新围大沙园旧涌边,占地40多亩,主要是处理猎德、大坦沙、沥和西朗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该厂20046月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期间,分别租用了沙亭村10年期的3亩、8年期的4亩、20年期的70亩,共计77亩的土地,用于堆放污泥。该厂在投入使用以来,周边的居民不断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铬德公司的污泥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故在2008228日,番禺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在四次议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建议,要求广州市铬德公司污泥处理厂搬迁。在200899日,得到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复函给代表,复函内容: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广东省信访局《关于广州铬德污泥处理厂污染环境信访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稳府信访复[2007]5号)中,广州市政府对铬德公司污染环境问题作出了三个方面的处理方案:

(一)广州污泥处理将采用污水厂内“减量化”的方法。各污水处理厂直接将含水率99%的污泥脱水为含水率60%的资源泥后外运处理。目前,各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改造正在进行中。待技术改造完成后,各污水处理厂的资源泥将不再运往铬德公司。

(二)广州市政府与铬德公司已经进入终止合同的谈判程序。谈判内容主要包括:铬德公司在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技术改造完成后关闭;关闭前的过渡期(2年左右)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在过渡期内,如与铬德公司谈判成功,该公司可继续对污泥进行处理,并将脱水后的资源泥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如谈判不成功,广州市政府将强制关闭该公司。该公司内堆放的资源泥就地封存,并进行消除处理臭气源技术处理。

目前来看,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广东省信访局《关于广州铬德污泥处理厂污染环境信访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稳府信访复[2007]5号)中,广州市政府对铬德公司污染环境问题作出三个方面的处理方案都不可行,主要是污染程序严重,用100多亩土地,并将这些土地掘深5米用来堆放污泥,这些污泥渗出大量的污水,造成大范围的污染。因为该厂周边有2600多村民居住,部分村民现在还是饮用井水;耕地约7000亩,逼着用已污染过的水源来灌溉农田,村民的生活严重受到影响,身体健康有倒退,患癌症的病人逐年增加,并越来越年轻化。下面用一组数据来说明被广州铬德公司的污泥污染的严重性。沙亭村2002年,死亡人数是12人,其中患癌症占3人;2003年,死亡人数是16人,其中患癌症占4人;2004年,死亡人数是13人,其中患癌症4人;2005年死亡人数16人,其中患癌症3人;2006年,死亡人数是7人,其中患癌症1人;2007年,死亡人数13人,其中患癌症3人;2008年,死亡人数24人,其中患癌症7人;2009年,死亡人数18人,其中患癌症6人;201016月,死亡人数12人,其中患癌症7人。沙亭村,今年上半年因患癌症死亡人数是比上年度高出一倍,并越来越年轻,只有39岁,或40来岁;可怕的在后头,还有经医院鉴定为癌症患者有8人,分别:胃癌1人、肝癌1人、肺癌1人、鼻咽癌2人、淋巴癌2人、肠癌1人;还隐藏着病的患者不知有多少,这种苦况实在是太可怕了,为了村民的生活和健康着想,要求广州市铬德公司将全部污泥搬走,还村民一个宜居、宜种养的大自然环境。

 

问题答复:

何梓平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第126号《关于广州市铬德公司的污泥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铬德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新围,项目总用地面积31134平方米,东临沙路涌,西南面为蕉地,北面为珠江黄埔河段。该公司主要处理猎德、大坦沙、沥滘和西朗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水路运到该公司码头,抽至存泥池,经加药、脱水过滤、干化、制砖等工序进行处理。

广州市环保局于200394批准了该公司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泥900吨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穗环管影[2003]463号),该项目于20046月投入试运行。2005920,市环保局批准了该公司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泥1200吨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穗环管影[2005]399号)。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办理环保治理设施及竣工验收手续。

二、存在问题

我局对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的环境监控一直以来都十分严格,并发现其存在以下问题:

㈠污染物超标排放。

该公司目前每日接纳污水厂污泥量为700-1200/日,脱水处理后产生脱水污泥约300/日。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范围内露天堆放污泥面积约17万平方米,最高堆放点约高8,总堆放量超过20万立方米。

由于该堆放场靠近珠江河堤旁,原本只是一片鱼塘和空地,未有配套防渗漏、防雨、防气味扩散等相应防治措施,当雨天气时,大量污泥会随雨水冲刷,从该公司堆放区周边流入河道排入珠江。根据番禺区环境监测站于20096月在该公司长期排水沟排放口采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放口污水中,化学需氧量为353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385mg/L,均超出广东省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26-2001)。

㈡已停止接纳污泥,但现存污泥仍未妥善处理。

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09816日起停止接纳污泥,并已停产至今。停产以来,我局未收到有关该公司的污染投诉。

据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该公司除原有自身厂房外,向化龙镇沙亭村租用了共77亩土地,其中7亩土地将于2013年到期,余下70亩土地租用期至2025年。现该土地上堆满了该公司的污泥,并未有作进一步处理。

三、监管情况

我局已于200911月发函要求该公司立即提出处置方案和措施,不能随意堆放污泥,污染周边环境。自发函以来,我局对其进行多次复查并要求提供现存污泥下一步处理方案但该公司现仍未有采取措施。

该公司在我局多次要求的情况下,仍未对有关存放的污泥提供下一步的处理方案。对此,我局召开多次专项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㈠区环保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包案处理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我局协调化龙镇政府及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同协商处理。

㈡由分管局长带队,协同化龙镇分管领导到企业召开现场会,会上提出了防止环境污染的相关要求。

㈢区环保局制定了定期巡查的工作制度,防止企业未经审批私自将污泥外运;防止在雨季发生污染事故。

㈣区环保局一方面将该公司的污染情况向市国资局通报,请求协助处理,另一方面,已向市环保局报告情况,提请近期由市局牵头,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进一步处理方案。

四、处理措施

经讨论后,鉴于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已停止接纳污泥,针对目前堆放的污泥,我局已将有关情况报区政府及区领导,待区政府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意见后迅速开展处置。同时,我局已要求该公司尽快做好如下工作:

㈠尽快清理、整治该公司现堆存的污泥;

㈡将现存污泥交给有资质处理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㈢采用平整现存污泥,或种植特殊树种吸纳污染物质,净化环境等方法治理污染。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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